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义务教育

云阳县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1.《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办〔2017〕34号)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通知》(渝教财函〔2017〕162号)

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云阳县民政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对高中阶段在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通知》(云教发〔2019〕8号)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9〕19号)

二、主要内容

1.免除学费。对在云阳县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云阳县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免学费累计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未达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范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2.国家助学金。对在云阳县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建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500元。

3.住宿费资助。对在云阳县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住宿费资助,住宿费补助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2.5年。

4.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在云阳县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一、二、三年级中职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2.5年。(其中:在中职学校就读的3年级学生,按照一个学期计算补助)

5.国家奖学金。对在云阳县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其中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向办学水平较高和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