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义务教育


云阳县普通高中资助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1.《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云阳县民政局云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办〔2017〕37号)

2.《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通知》(渝教财函〔2017〕162号)

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云阳县民政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对高中阶段在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通知》(云教发〔2019〕8号)

二、主要内容

1.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云阳县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根据贫困程度分3个档次实施资助,一档每生每期500元,二档每生每期1000元,三档每生每期1500元(建卡户学生和特困学生)。

2.免(减)学费:对具有云阳县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实行免除学费政策,重点高中每生每期8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期400元,如有类型交叉,不重复享受;公办学校按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减免学费,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具有云阳县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生每期按200元标准免除教科书费,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