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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机构设置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内设15个科室,即办公室(信访办)、组织干部科、政策法规科、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计财科、规划建设科、基础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学前教育与民办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人事科、安全监察保卫科、审计科、宣传信息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高等教育科(职成科)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决定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县教育工作。

2.编制和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校舍、设施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地方教材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教育民生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5.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负责成人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6.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核算管理、审计与监督;归口管理县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办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师招聘和人事调配工作;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按规定负责代理教育系统政府集中采购;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学校后勤、学生资助和安全稳定工作。

11.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2.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教科研工作。管理、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事项。

机构领导

李保宣: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胡国民: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吴丽霞:教委副主任 

张千军:县委教育工委委员,驻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  荣: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总督学

朱  可: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

电话:023-55138373;传真:023-55138393

办公地址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社区大雁路366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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