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
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公示
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路366号,电话:023—55138373。
二、权限
统一行使教育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贯彻执行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地方性教育执法标准。
(二)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全县教育领域安全、常规管理及办学规范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全县教育行政执法有关应急工作。
(五)承担全县教育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
四、执法程序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程序。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行政处罚流程图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云阳县人民法院
六、执法监督途径
主管部门:云阳县教育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23—551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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