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内设机构、执法依据、救济渠道公示
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1289号,电话:023-55686899。
二、执法权限
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支队内外协调联络;负责文件上传下达和有关信息收集上报;负责公文收发、运转、督办、归档;负责起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督查实施;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具体承担支队党建、人事、劳资、群团、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2.法制科。指导行政案件办理,负责案件法制审核,确保法律文书填写准确、真实、符合程序;组织听证、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法制宣传、信访稳定和平安综治建设。
3.安全科。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支队安全综合管理,负责贯彻交通局安全检查执法部署,承办支队安全管理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负责研判总结运政、路政、质监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检查和专项活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统计报送安全信息,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4.交通运输执法一大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负责道路运输监督执法。
5.交通运输执法二大队。贯彻执行港口、航道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负责港口码头、航道、海事和其他水上运输行为的监督执法。按规定承担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执法职能。承担船舶(含渔业船舶)检验的执法职能。
6.交通运输执法三大队。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治理超载超限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负责公路路政的监督执法。
7.交通运输执法四大队。贯彻执行交通道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四、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云阳县人民法院
六、执法监督途径
主管部门:云阳县交通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23-55161990
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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