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将老车坝煤厂等2处关闭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等法规政策规定,经相关单位调查,乡镇(街道)、村社核实,老车坝煤厂等2处关闭矿山土地复垦义务人已灭失,我局拟将老车坝煤厂等2处关闭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55169349
附件:1.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公示基本信息表
2.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位置图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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