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0830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2-1-4-17*
丁*琼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普安乡马安社区*组
登记机构: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