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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是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坚持以法治建设引领各项业务工作。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局党组会4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云规划资源发〔2022〕78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改方案》(云规划资源发〔2022〕79号)、《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云规划资源发〔2022〕94号)等系列文件;二是认真落实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主题党日学法等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云规划资源党组发〔2022〕14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中,并按时开展了学习。系统各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中,并上报学习心得体会20余篇。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强国、网络在线学习、公务员在线学习等形式,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内设机构、职责划分、人员配置上科学谋划,对原两部门业务相近或者职能交叉的科室进行整合,对急需加强的工作增设相应科室,在县委编办审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我局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到各科室(单位)进行调研,最后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财务审计、组织人事”4个综合科室和“调查登记、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工程规划、用途管制、权益利用、耕保修复、地质矿产、行政审批”9个业务科室,力求做到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努力实现“事合、人合、心合、力合”。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最大限度“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打造优无止境营商环境。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64件、用地规划许可证40个。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48个,办理工规证44个。完成金科天宸二期、尚桂佳苑等26个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完成房产面积测算备案219件。核发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许可证114件、129部。不动产登记实现“023”目标,营商环境创新试点8项任务按期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顺利实施,在全市率先推行“不动产+水电气”联动过户,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39173件,办理产权流转交易鉴证8笔、抵押融资鉴证13笔,协助市场主体融资贷款110.74亿元。务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针对恐龙化石及收储土地、草场等特色资源开展全链条创新试点,中期评估任务已全部完成并获部际联席会议通报表扬。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2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为《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云规资规范〔2022〕1号)。二是印发《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晰行政规范性文件定义,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与外延,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三是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实施细则》。2022年对《云阳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云阳府发〔2010〕51号)进行后评估,建议废止该文件。

(四)健全行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是履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局党组科学决策起到重要作用。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议事原则,坚持以《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定对一些重要决策,重要议题严格实行会议讨论制。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集体决策议题160余件。

二是提升依法决策质效。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执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2022年我局续聘法律顾问2名,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参加案件研究、项目咨询共计30件次,代理行政诉讼11件,审查、修改合同、法律文书32份。为依法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发挥作用。

三是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局机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将风险尽可能控制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和不稳定隐患。2022年对制定《全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全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均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以来,在重庆市信用体系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8件。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买6台执法记录仪,切实强化全过程记录实效,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培训会1次,规范执法记录管理;三是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云规划资源发〔2022〕62号)。法制审核52件,审核通过20件;四是扎实开展耕地保护督察重点问题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严格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反馈2021年问题图斑42个,面积1277.3亩,已整改25个,面积920.8亩,剩余17个图斑正在整改。抓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疑似违法图斑1364个,经核查违法用地198宗,违法占耕面积285.72亩,立案查处31宗。11月以县府办名义下发通知,明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单位(部门)为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卫片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疫情防控有力有序。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局统一协调指挥,精准调配力量,分线作战,紧急驰援。连续24天共派出115人次参加核酸检测志愿者服务,其中信息录入员48人、秩序维护员67人,累计采集核酸检测信息15000人次;二是精准施策抗大旱,未雨绸缪防地灾。为防止旱涝急转诱发地质灾害,坚持抗旱与防地灾两手抓,统筹做好抗旱与地灾防治。2022年我局组建11个排查小组,出动排查车辆139台次、排查人员445人次,排查隐患1020处,发现并妥善处置险情11处,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平安。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严格实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落实首接、首转、首办责任,规范初信初访的办理及答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推动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努力将信访问题化早、化小、化解在萌芽,坚决防止一边清存量、一边冒出新问题。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访17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二是依法处理争议案件。我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应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查、答复、答辩、应诉、出庭工作。按照最高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2022年我局各应诉单位在局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对接法律顾问,召集相关单位对应诉问题共同商洽答复,和乡镇(街道)共同努力促进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驳回再审申请8件,准许原告撤诉2件,维持原判7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我局共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35件。其中十八届一次人大建议共15件。其中承办7件,协办8件。十五届一次政协提案共20件。其中承办4件,协办16件。县“四大家”领导督办重点件2件。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调查,认真办理,面对面沟通,解释政策。所有主办、协办件于6月30日前办复并已分送对应单位及代表本人,办理件满意度100%。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主要负责人不影响和干预司法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亲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该移送的坚决移送。严格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配合协助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对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积极进行回复和整改。

三是抓内部监督。抓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交办处置网络舆情16件。抓作风纪律,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200余条,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3人,填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统计表224份。抓执纪问责,2022年局系统1人撤职并开除党籍,1人撤职留党察看,1人被降级处分,2人被诫勉,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2次,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督导2次,发现整改规范问题13个,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充分运用遥感监测、“国土调查云”“一张图”“互联网+”等信息化科技手段,发挥现代科技在执法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对全县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非法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在线巡查和实地核查,实现“掌上执法”全覆盖。保障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严查处,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采购移动“一张图”(移动掌图)15套。

二是在全市规划自然资源信息化融合建设已初步形成“一云、一库、一平台、多应用”的信息化格局的基础上,为满足云阳县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遵循国家政策方向,结合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趋势,着力构建包含基础数据管理(数据中心)、智慧政务、档案数字化治理体系,以及拓展云阳重点项目、产业图谱、招商引资“一张图”个性化应用。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局党组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改方案》(云规划资源发〔2022〕79号)。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亲自督促整改任务推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任务落实责任和日常检查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成效巩固。

三是对西南政法大学督查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制定整改台账,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都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二是充分发挥了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年度的安排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突出。虽然在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方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在工作的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受疫情影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偏少;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承接老工作、拓展新业务方面还存在本领恐慌、斗争精神不足、抓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四是法治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法制保障等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控法治导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工作导向。严格履行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明晰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的能力。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规范全县规划自然资源行政行为。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分析研判规划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面临的新特点新问题,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三是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关键岗位的一线阵地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落实,推动耕地保护、土地规划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等领域在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中共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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