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云阳县高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
职能职责 | 主要职责: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保护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协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做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日常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基础业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调解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方面的纠纷;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具体职责: 1.宣传规划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配合主管部门,指导所辖乡镇做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 4.负责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的初审呈报及批后监管,协助做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工作。 5.负责城镇、乡、村各类建设工程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集中居民点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接件和初审工作; 6.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基础工作。 7.指导和参与辖区内建设工程跟踪管理,配合开展竣工核实验收等工作,组织推广使用建筑设计图集等成果。 8.承担辖区测绘标志的保护及巡查,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测绘信息管理工作; 9.协助主管部门严格按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 10.协助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和动态巡查监测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治理搬迁工作,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开展辖区内空间规划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动态巡查,依法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查处相关工作。 1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方面的纠纷调解工作。 13.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监管工作。 14.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储备整治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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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 任建华:所长 刘春云:副所长 |
联系方式 | 电话:023-55621625;传真:023-55621625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荣华社区小岭路72号(1楼)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管辖范围 | 高阳镇 双龙镇 渠马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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