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机构设置 | 内设办公室和执法一、二、三、四、五大队。 |
职能职责 |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参与拟订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负责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监督和查处在建工程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行为。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对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七)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八)负责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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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 谭汉琪:支队长 陈 志:政 委 李明国:副支队长 吴娇艳:副支队长 |
联系方式 | 电话:023-55162597 |
办公地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1299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管辖范围 | 一大队:双江街道、人和街道、黄石镇、巴阳镇、养鹿镇、平安镇、高阳镇、渠马镇、双龙镇、路阳镇、江口镇、鱼泉镇、农坝镇、后叶镇、沙市镇、上坝乡 二大队:盘龙街道、凤鸣镇、宝坪镇、外郎乡、龙角镇、故陵镇、堰坪镇、新津乡、普安乡、泥溪镇、耀灵镇、蔈草镇、清水乡 三大队:青龙街道、水口镇、栖霞镇、云安镇、云阳镇、南溪镇、双土镇、桑坪镇、大阳镇、石门乡、红狮镇、龙洞镇、洞鹿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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