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价〔2014〕429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停车(楼)场:
根据《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4〕55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价
汽车客运站停车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价〔2008〕540号)执行。
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其标准按附件1执行。
二、市场调节价
全县的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和专业经营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政府指导价
除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以外的住宅、商住混合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配套的停车场、行政执法扣押车停车场、旅游景点停车场等公共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见附件2)。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四、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
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按《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执行(见附件3)。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取得公共停车楼场备案登记证后,填制《云阳县公共停车收费基本情况表》(样表见附件4),将确定的收费标准报我委并向社会公布。
五、公共停车服务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划分为二轮车、三轮车、小型车、大型车、超大型车。小型车指载重2吨(含)以下的货车,载客9座(含)以下的客车。大型车指载重2吨--10吨(含)的货车,载客10-39座(含)的客车。超大型车指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载客39座以上的客车。
六、免费停车对象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
(二)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并按规定标准收费);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
七、说明及要求
(一)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分为繁华路段临时占道停车和一般路段临时占道停车,繁华路段临时占道停车和一般路段临时占道停车以县市政局公布为准。
(二)公共停车服务收费采取临时停放和包月停放两种计费方式。临时停放计时收费,包月停放按月收费。包月停放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连续停放30天累计收费总额。
(三)行政执法的扣押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车辆停放所在停车场收费类别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
(四)停车场经营者应按本通知第四条规定将确定的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委价格科,并按明码标价的规定,到县物价检查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重新制作停车收费公示牌,
在停车场入口或收费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停车收费公示牌的格式、内容和颜色区分按市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见附件5)。
(五)加强对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八、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原《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价〔2012〕182号)及其他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云阳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2.云阳县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3.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
4.云阳县公共停车收费基本情况登记表
5.云阳县公共停车收费公示牌格式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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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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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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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路段 |
车型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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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路段 |
二轮车 |
7:00-21:00 |
0.50元/半小时.车位 | ||
|
小型车、三轮车 |
1.50元/半小时.车位 | ||||
|
一般路段 |
二轮车 |
7:00-21:00 |
0.50元/小时.车位 | ||
|
小型车、三轮车 |
1.00元/小时.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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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繁华路段临时占道停车和一般路段临时占道停车 以县市政局公布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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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繁华路段临时占道停车和一般路段临时占道停车以半小时和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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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时段停车按上述标准分时段累计计收,停放一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0元。 | |||||
附件2
云阳县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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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时间 |
金额单位 |
室内 |
室外 |
旅游景点室外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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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普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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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轮车 |
小时 |
元/小时 |
1.00 |
1.00 |
1.00 |
|||
|
12小时内 |
元/次 |
5.00 |
5.00 |
5.00 |
||||
|
24小时内 |
元/次 |
10.00 |
10.00 |
8.00 |
3.00 |
|||
|
小型车 |
小时 |
元/小时 |
3.00 |
2.00 |
1.00 |
|||
|
12小时内 |
元/次 |
13.00 |
8.00 |
5.00 |
||||
|
24小时内 |
元/次 |
20.00 |
15.00 |
10.00 |
6.00 |
|||
|
大型车 |
小时 |
元/小时 |
4.00 |
3.00 |
2.00 |
|||
|
12小时内 |
元/次 |
18.00 |
13.00 |
10.00 |
||||
|
24小时内 |
元/次 |
30.00 |
25.00 |
10.00 |
12.00 |
|||
|
超大型车 |
≤13米 |
小时 |
元/小时 |
4.00 |
||||
|
12小时内 |
元/次 |
15.00 |
||||||
|
24小时内 |
元/次 |
30.00 |
||||||
|
>13米 |
小时 |
元/小时 |
5.00 |
|||||
|
12小时内 |
元/次 |
20.00 |
||||||
|
24小时内 |
元/次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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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旅游景点室内停车收费按其它公共停车场室内收费标准执行。 | ||||||||
|
2.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包月停放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连续停放30天累计收费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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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30%,半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20%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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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车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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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 |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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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等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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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停车场 |
室外公共停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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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普通级 | |
|
有经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有收费和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服务。 |
有经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有收费和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服务。 |
有经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有收费和安保人员。 |
|
地面进行防尘耐磨处理,标线、标牌、反光标志齐全,安装停车定位器;内墙及顶面经过饰面分区;车行道与电梯口、安全出入口等功能区域接壤处标注人行道标识。 |
标线、标牌、反光标志齐全,安装停车定位器;内墙及顶面经过饰面处理。 |
有明确的停车范围。 |
|
使用智能化节能照明设备,有应急照明系统。 |
有照明设施及应急照明系统。 |
自身配备或能借助外界照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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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主干道安装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控;设置自动化收费系统;为停车场购买保险。 |
设置道闸,实行24小监控。 |
设置道闸。 |
|
安装防火报警装置,有烟感、喷淋、温度探测器、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有语音播报系统;覆盖无线网络及通讯信号。 |
安装有防火报警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覆盖无线通讯信号。 |
有必备的消防器材。 |
|
通道单向不得少于4米,双向不得少于6米;车行道高度不得低于2.2米;车库配备直通电梯;配置无障碍车位;预留充电停车位;设置公共卫生间。 |
进出口明显,停车场道路硬化。 |
进出口明显,停车场道路硬化。 |
|
停车管理采用信息化系统并预留数据接口;具有停车诱导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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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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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阳县公共停车收费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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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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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名称:*** |
经营者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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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地址:*** |
停车场类型:室内**级停车场或室外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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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楼场备案证号:*** |
停车场所属物业性质:住宅、非住宅或商住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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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位数量:**个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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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具备的等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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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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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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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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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停停放 |
包月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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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车型 |
**车 |
**车 |
**车 |
**车 |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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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小时或半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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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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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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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主管部门签收情况: |
收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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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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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1、经营者应如实填报本表,上述内容若有变更,须重新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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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表一式两份,留存价格管理和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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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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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停车收费公示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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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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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名称: |
类型: |
等级: | |||||||||||||||||
|
车型 |
停放时间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
**车 |
每小时 |
*元/小时 |
1.车型分类: | ||||||||||||||||
|
12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24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
**车 |
每小时 |
*元/小时 | |||||||||||||||||
|
12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24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
**车 |
每小时 |
*元/小时 | |||||||||||||||||
|
12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24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包月停放 |
*元/月 | ||||||||||||||||||
|
**车 |
每半小时(小时) |
*元/半小时(小时) | |||||||||||||||||
|
12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24小时内不超过 |
*元/次 | ||||||||||||||||||
|
自购车位 |
*元/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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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云发改价〔2014〕号 | ||||||||||||||||||
|
执行时间 |
2014年月日 | ||||||||||||||||||
|
收费单位投诉电话: |
云阳县物价检查所监制 | ||||||||||||||||||
|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55163973 | |||||||||||||||||||
|
云阳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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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单位: |
类型: |
||||||||||||||||||
|
停放路段: |
车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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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
停放时段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
二轮车 |
7:00-21:00 |
*元/*小时 |
云发改价〔2014〕号 |
||||||||||||||||
|
小型车、三轮车 |
*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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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投诉电话: |
云阳县物价检查所监制 |
||||||||||||||||||
|
价格举报电话:1235855163973 |
|||||||||||||||||||
|
停车收费公示牌制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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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停车场名称:填停车楼场备案证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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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型:填旅游景点室内外、繁华路段临时占道停车点或一般路段临时占道停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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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等级:填特级或普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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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牌颜色:政府定价公示牌采用黄底黑字,政府指导价采用蓝底白字,市场调节价采用绿底白字。(具体标准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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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停车收费公示牌经云阳县物价检查所监制后,按要求自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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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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