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2022〕43号)等3个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1 | 《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 | 云发改社〔2022〕43号 |
2 | 《关于印发云阳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云发改社〔2022〕359号 |
3 | 关于印发《黄石高铁新城战略发展规划》《云阳江口南溪组团产业规划》《云阳龙角普安组团产业规划》的通知 | 云发改综〔202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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