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批准结果信息>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黄石镇政府办公综合楼和职工周转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1-02-18 字体:【


注:这是原来的文件,后来修改的从新出文号为79

云住房城乡建委〔202123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黄石镇政府办公综合楼和职工周转房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黄石镇政府:

你单位送审的黄石镇政府办公综合楼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报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岩土工程由重庆长江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初步设计由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黄石镇平安寨社区6组。

主要建筑详表

项 目 名 称

黄石镇政府办公综合楼项目

建筑性质

公建

建筑面积()

6953.81

建筑栋数

1

最大建筑层数(F)

5

最大建筑高度(m

20.4m

二、工程概算

本工程建筑面积6953.81㎡,工程概算总投资5789.24 万元,单位造价约8325.2/㎡。

三、下阶设计应按以下意见修改

(一)建筑

1.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资料基本齐全,内容较为详实,设计说明阐述完整,合理,设计建筑施工图齐全。设计较为合理,基本符合初设要求,原则通过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说明中,建议应增补该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施工组织设计,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3.建议以下几方面作适当调整:

1)由于该楼长达61米,内走廊轴线宽2.3米偏小,调到2.7米左右较为合理。

2)二层门厅架空,使左右两端联系不方便。

3)部分办公用房开间2.8米(三个开间8.4米)进深6.2米以上,舒适度差,建议将开间调成为3.3~3.6米,进深4.5~4.8米,保持每间房屋面积不变,故为合理。

4)二层右侧办公室靠右端设置走道可以取消,将该房间两道门重新设置即可。

(二)结构

1.基础平面图中,凡建筑平面有隔墙的部位,应有基础梁支承墙体。

2.建议在269轴横向设基础梁拉结。

3.该建筑总长度已超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8.1.1条有关设缝的限值(以上各楼层相同),建议设结构缝或后浇带。

4.二层4~5轴处楼面的楼板开孔削弱较大,楼面刚度突变,对抗震不利。应设抗震连接板予以补强。

5.三层1~2轴间会议室的密肋屋盖梁跨度较大,设计应检查梁的挠度、裂缝限值。梁截面尺寸宜优化。

6.消防水池结构图宜有表示

(三)给排水

1.给排水系统图中立管宜编号。

2.排水系统图中一至三层合并污水立管宜放大一级。

3.总图中隔油池出水接至污水检查井有误。

4.总图中室外消火栓建议在西侧绿化地内增设一座。

5.文本说明中检查井应设置防坠网。

(四)电气

1.文本说明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停车位64辆,一次配建充电停车位10个(15%),具备安装条件停车位22个(30%)有误。

2.文本说明中变配电系统节能:b、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与台数,变配电所内的两台变压器互相联络与设计图纸采用一台800KVA变压器不相符。

3.建议本工程选择两台变压器互相联络,以适应由于季节、昼夜造成的负荷变化能灵活投切变压器,实现经济运行,减少由于轻载运行造成的不必要的电能损耗。

4.暖通:消防控制室、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建议设计分体空调。

(五)节能

1.说明书

1)室外机的支承结构应与建筑主体同寿命,设计没有交代采用的结构形式。

2)结构体系、布置、结构构件应进行优化设计:内隔墙非砌筑比例和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不采用钢结构的理由。

3)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门窗系统、幕墙系统应进行抗风荷载计算。

4)混凝土结构中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应高于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85%,或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此内容应在结构设计中予以说明。

5)走廊、楼梯间、门厅、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室内指向性装饰照明应选用LED光源照明灯。

6)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2.节能计算书: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的“工程地点”应改为云阳县,“建筑面积”、“建筑体积”、“建筑层数”与实际不符。

3.节能专篇:无建筑节能专篇说明、建筑节能主要构造详图、节能范围图。

四、其他

()下阶段设计须认真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送审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218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