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云阳发改价〔2024〕312号

县内各燃气企业:

因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我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结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4734号),现就2024年我县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非采暖季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次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不调整。(具体价格详见附件表格)

二、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22元调整为3.171元,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2元调整为3.669元;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12元调整为3.061元,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1元调整为3.559元。

(二)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8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79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53元);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三、执行时间

    以上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441日起执行。

四、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附件:调整我县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710


附件

调整我县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使用万云线天然气供区

一、居民用气

一档

二档

三档

未执行阶梯气价供区

非采暖季

2.376

2.546

2.906

2.376

采暖季

2.376

2.546

2.906

2.376

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

非采暖季

2.426

采暖季

2.426

三、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

非采暖、采暖季

2.14

四、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171

采暖季

3.722

差额

0.551

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669

采暖季

4.220

差额

0.551

六、CNG原料气价格

非采暖季

2.686

采暖季

2.686

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796

采暖季

3.796

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53

非万云线天然气供区(不含佳兴公司)

一、居民用气

非采暖季

2.266

采暖季

2.266

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

非采暖季

2.316

采暖季

2.316

三、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

非采暖、采暖季

2.03

四、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061

采暖季

3.612

差额

0.551

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559

采暖季

4.110

差额

0.551

六、CNG原料气价格

非采暖季

2.576

采暖季

2.576

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

非采暖季

3.686

采暖季

3.686

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