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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改社〔2022359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云阳县财政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

云阳县商务委员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

云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云阳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云阳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云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2520


云阳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要求,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政研〔2022463号)精神,在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出消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

(一)开展促消费活动。开展“天生云阳”金秋节、兴云兔嗨购云阳消费季等活动。组织家电、超市、百货、商贸企业通过联动促销,以发放消费券、打折等方式促进消费。组织住宿、餐饮企业推出尽“膳”尽美·美食大促销、漫游彩云梯步行街·春天FUN开玩、夏季啤酒节等促销活动。围绕郑万高铁开通,举办云阳特色项目巡展,集中展销云阳文创产品、特色农副产品、美食小吃等。(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

(二)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优化消费金融服务政策和措施,宣传落实各类银行支付优惠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建材市场、装修公司、车商、房产开发商等合作,通过联合举办汽车节、家装节、购房节等活动,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优惠、丰富、便利”的金融产品和福利。(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鼓励发展“她经济”。支持重百、妈咪乐等商贸企业开展“约惠女神节”“闪耀女王节”“新闺蜜时代”专场节庆活动,支持滨江购物公园开展“女神节日庆”消费节。支持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企业商户等,采用多种形式发放购物、美妆、餐饮、文旅、体育、影视展会等女性专用消费券。鼓励有关生产经营和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对女性时尚消费品的优惠促销力度,进一步刺激女性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妇联)

(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巩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及时发。推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提前分期预支年终奖励薪酬。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深化工会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对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补助,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把合理福利待遇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慰问军属和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困难退役军人加大帮扶援助力度。(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总工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

二、稳定扩大重点和大宗商品消费

(五)推动汽车消费升级。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对202236月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自然人给予每辆2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六)积极促进绿色消费。引导市民购买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支持家电、家具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在县内各大商场商超增设绿色产品专区,专门展示低功耗、低排放、无公害绿色消费品。对新创建和复核合格的星级饭店、文化旅游主题饭店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扶持,积极鼓励引导清风上江、蓝湾丽呈、江来明宇等酒店创建星级饭店。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旅游委)

(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举办云阳县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并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同步举办网上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促进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

三、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行动

(八)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积极引导新华、汇精等书店,开展专题读书会、“千店百馆”联盟打卡等活动吸引市民阅读图书,以发放惠民消费券、打折券等形式促进消费。结合酒店、餐饮店等载体,加快推进梯城阅读吧建设,持续打造梯城阅读吧公共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

(九)抓好景区抽奖促消费。支持利用IP免费授权模式,加大与本地工业企业的合作力度,不断丰富“兴云兔”“江上风清”系列文创产品的种类。持续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奖品以“兴云兔”“江上风清”“天生云阳”为代表的品牌产品和文创产品为主,激发居民消费热情。(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文化旅游委)

(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消费。做好与高铁沿线城市旅行社、影院、媒体及各类协会交流合作,策划一批高铁旅游精品线路,力争开通“云阳龙缸号”旅游专列。推出“万开云”景区一票通、免景区门票等优惠政策,开展赏花节、农民丰收节等系列乡村旅游节会活动,持续加大乡村旅游线路推介力度,刺激乡村旅游消费增长。(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重庆江来集团)

(十一)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根据民宿行业划分与评定标准,指导县内民宿企业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对新创建和复核合格的等级旅游民宿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扶持。破解民宿、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十二)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强化“天生云阳”“云阳红橙”“兴云兔”等品牌产品网络营销,在电商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星级酒店等开设文旅商品展销专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开展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做好“万开云”“云奉巫”一体化、差异化产品打造和联合营销,组建高铁营销队伍,举办旅游推介会,投放一批高铁站户外T型牌广告。(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

(十三)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出台旅游营销奖励办法,采用“团队游客引流”的方式开拓市场,对以旅游大巴或游轮等形式送客到云阳的旅行社,按照月度和年度送客人数等予以奖励。(责任单位:重庆江来集团)

四、优化消费环境

(十四)强化高铁生活服务载体功能。在规划、消防等方面对高铁站开展剩余空间的商业利用予以支持。在高铁站站前广场打造一批商业小店,引入便利店、咖啡店、甜品店等消费业态,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局、县云畅实业集团)

(十五)支持便利店便民化发展。支持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盲点”区域开设便利店,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引导美宜佳等24小时便利店扩大商业网点,下沉乡镇连锁化经营,挖掘农村市场潜力,促进县乡村便利店便民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十六)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支持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房地产暨家装企业等在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公益性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对企业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应优先保障场地使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十七)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12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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