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1〕31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审定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建议意见》,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56万元下达你们(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按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文件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云阳委办〔2020〕3号)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功能科目见附件,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附件:云阳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云阳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xlsx
云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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