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3〕4号)、《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巩固专办发〔2023〕3号)有关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动态监测排查帮扶专项行动。按照《工作指南》关于规范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新要求和有关规定,以集中排查为抓手,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落实情况;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摸清产业底数、发展需求、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存在的风险,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时间安排
从2023年4月起至7月底,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完成)
全面安排部署,县级结合实际制定“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县乡两级分层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按照“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要求,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逐户逐项组织大排查,到边到底摸清底数,建好问题整改台账。
第三阶段:信息录入阶段(6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进度开展信息录入,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简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简称监测对象)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成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完成新增2项指标填报,并于6月21日前报送集中排查阶段总结报告。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务必于6月13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审核后报市级汇总审核,并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第四阶段:问题整改阶段(7月28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对照问题台账,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序时完成整改销号,并于7月28日前上报整改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台账。
三、走访对象及方式
(一)走访对象。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实施动态监测排查帮扶专项行动。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标准,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以户为单位,对脱贫群众、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排查,逐户排查走访其他一般农户中的重点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农村重病户、农村重残户等)。同时,对脱贫村及县级有关情况进行采集。
(二)走访方式。走访采取面访、电访、代答3种方式。原则上采用面访,对整户长期外出的可电访,对确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整户不具备正常沟通能力的可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答。
四、主要排查内容
(一)聚焦精准监测。一是排查识别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为监测范围,关注农村地区农村户籍人口,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学费缴纳困难,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排查农户收入、刚性支出状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在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纳入监测对象,避免“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二是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为底数,重点关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发展现状、收入支出、劳动力状况等核心指标情况,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三是要强化其他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时排查防范灾害风险、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解决规模性返贫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强化监测预警。通过大走访大排查,进一步畅通干部走访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聚焦精准帮扶。要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一是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尚未落实帮扶措施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三是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按照《工作指南》的概念界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三)聚焦产业发展。一是到户产业帮扶情况。县农业农村委是否牵头制定低收入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帮扶相关政策,及时落实补助资金。二是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县农业农村委是否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县实际,研究制订我县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举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是否超5万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是否建立工作台账、是否按比例分配。三是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情况。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是否全部建立联农带农工作台账,项目实施主体是否与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等方式,建立健全“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四是发展庭院经济情况。县农业农村委是否牵头制订鼓励引导农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相关政策文件,将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作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每个村计划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方面的庭院经济户有多少户。五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是否按“提增量、控逾期、保质量”的要求,一手抓放贷、一手抓催收;是否将逾期率控制在1%的风险警戒线之内,新增贷款金额同比2022年是否实现正增长;是否持续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责任,持续采取入户宣讲、多维宣传等方式加大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宣传力度,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是否严格落实贷后管理相关要求,信贷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挪作他用(如消费、借与他人)的问题。六是消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县商务委是否牵头制订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2023年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是否建立防止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大规模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是否出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滞销卖难情况。
(四)聚焦脱贫户和监测户稳岗就业。一是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情况。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就业需求但未就业情况;核实“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就业数据质量,重点抽查务工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务工地点、务工时间、电话号码等外出务工信息准确性、时效性。二是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县人力社保局是否牵头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或出台相关文件;是否以安置弱半劳动力、低保户和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众为主;村级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岗不匹配、顶岗、职责不清楚等情况。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发展营运情况。重点排查较去年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增长情况。四是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是否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情况;以及参加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情况等。
(五)聚焦易地搬迁。一是重点排查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是否实现每户1人以上就业的目标,没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是否有兜底保障措施;对没有及时就业或者没实现就业的搬迁人员是否点对点的进行了针对性帮扶。二是排查安置点后续帮扶产业,集中安置点周边是否形成与搬迁群众有利益联结关系的产业。三是搬迁群众就医、上学是否方便,集中安置点周边是否有文体活动场所;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实现应办尽办,是否享受水电气费优惠政策;是否存在回迁情况或安置地和原居住地“两头跑”的现象。
(六)聚焦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走访采集情况分析,系统梳理大走访大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逐一对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及整改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在7月30日前整改到位,确有需要的,可延长至10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一)县级统筹。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全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时间、内容、方式、步骤等具体内容,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抽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建“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业务指导组,明确专人梳理解释指标体系和工作标准,加强对镇村业务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二)镇村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抽调业务科室、村(社区)各级各方面力量,组建“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组,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和工作保障机制,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行政村(社区)按照“两人一组”原则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掉人,确保真查真访,确保信息采集录入账实相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不轻,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底线任务,要以实施“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为契机,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深入推动解读政策、解决问题和帮助增收“两解一帮”,确保政策有效、工作有力、群众有感。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结合实际推行“一码通”。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要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分类制定措施,推动各类问题动态清零、举一反三。
(四)强化调度指导。县乡两级强化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县乡村振兴局将对乡镇(街道)工作进行调度通报,适时深入镇村开展督导。对基层弄虚作假、敷衍懈怠、形式主义特别是因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将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联系邮箱:759448031@qq.com
附件:1.云阳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业务指导组
2. 脱贫户、监测户入户调查表(A表)
3. 其他重点群体入户调查表(B表)
4. 脱贫村(社区)调查表(C表)
5. 区县调查表(D表)
6. 2023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1
云阳县“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
业务指导组
为做好云阳县2023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相关工作,抽调县级行业部门人员组建专项工作业务指导组,行业部门人员对口负责本部门涉及的指标解释和工作标准,加强对镇村业务指导,解决问题。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蒲勤斌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 智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
杨田霞 县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科长
秦 鹏 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吴 超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崔作明 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伍小成 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谯渝辉 县水利局农村饮安全水中心主任
袁芝兰 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副科长
胡渔泷 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熊向辉 县医保局综合科科长
龙小林 县乡村振兴局信息科科长
邹 建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科负责人
李林云 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陶 剑 县乡村振兴局社扶科负责人
沈圆杰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附件2
脱贫户、监测户入户调查表(A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编码 |
指标值选项 |
指标解释 |
基本 信息 |
所在区(县) |
A1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区县名称。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所在乡(镇/街道) |
A2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乡或镇、街道的名称。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所在村(社区) |
A3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名称。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村民小组 |
A4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村民小组名称。 | |
户主姓名 |
A5 |
|
指受访农户家庭的户主真实姓名。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残疾证等) |
A6 |
|
指受访农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残疾证号码,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户编号 |
A7 |
|
指受访农户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户编号。 | |
联系电话 |
A8 |
|
指受访农户户主的手机号码,或者最熟悉家庭情况的其他成员手机号码;家庭成员都无电话,或者无法语言沟通的,可留熟悉情况的村干部手机号码。 | |
家庭人口数(单选) |
A9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受访农户家庭内共同生活的人口数。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户属性(可多选) |
A10 |
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指受访农户的家庭属性,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系统已预先置入,不需填写。 | |
若是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系统时间为:( 年 月) |
A11 |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监测对象,系统预先置入其识别纳入系统的时间(年月),不需填写。 | |
若是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时间为:( 年 月) |
A12 |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监测对象,且已经标注风险消除,系统预先置入其消除风险时间(年月);如果未消除风险,此处显示“未消除风险”,都不需填写。 | |
基本 信息 |
家庭的发展现状或帮扶成效(可多选) |
A13 |
1.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 2.有小轿车、船舶或工程机械3.有公职人员 4.经商办企业 5.种植业大户 6.养殖大户 7.种养殖规模户 8.实现稳定就业 9.有其他稳定收入渠道 10.以上均无 |
指受访农户家庭目前发展状况或帮扶成效,可多选。前四个选项,具体含义对应我们常说的四类人员:1.拥有商品房,指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2.有小轿车,指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车辆、船舶、工程机械;3.有公职人员,指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的农户;4.经商办企业,指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5.种植业大户,是指设施农业25亩以上(大棚、冷库),露天种植50亩以上;6.养殖大户,是指猪年饲养量达到750头以上,牛100头以上,山羊300头以上,家禽30000只以上;7.若规模达不到种植业大户、养殖大户,主营产品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算养殖规模户。8.已实现稳定就业,指就业相对比较稳定,有一年以上社保的就业岗位。 |
走访方式(单选) |
A14 |
面访、电访、代答 |
指调查者实际走访受访农户的具体方式。原则上采用面访,对整户长期外出县外的可电访,对确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整户不具备正常沟通能力的可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答。 | |
人均纯收入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家庭各类收支情况。 |
A15 |
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半年的人均纯收入 |
半年人均纯收入 =(A16+A17+A18+A19-A20)÷A9,由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 |
其中:工资性(或务工)收入(元) |
A16 |
()元 |
计算范围、标准与2022年度标准一致。 |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17 |
()元 |
计算范围、标准与2022年度标准一致。 | |
财产性收入(元) |
A18 |
()元 |
计算范围、标准与2022年度标准一致。 | |
转移性收入(元) |
A19 |
()元 |
计算范围、标准与2022年度标准一致。 |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A20 |
()元 |
计算范围、标准与2022年度标准一致。 | |
家庭理赔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家庭理赔共有多少?(元) |
A21 |
()元 |
家庭理赔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 |
合规自付支出(不含非必要支出)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家庭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报销后,自付费用是多少元?其中自付费用最大的家庭成员是多少元? |
A22 |
()元;()元 |
指受访农户家中所有成员,2022年4月-2023年3月住院或门诊治疗过程中,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也可以与医保等部门数据筛查对比) |
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是多少元? |
A23 |
()元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 | |
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是多少元? |
A24 |
()元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 | |
家庭支出小计 |
A25 |
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半年的人均纯收入 |
家庭支出A25=(A22+A23+A24),由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其中A22只取总的自付费用。 | |
义务教育 |
家中是否有6-16岁的适龄儿童?(若为否,跳转至A32) |
A26 |
是 否 |
指家中是否有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家中适龄儿童是否有辍学或失学在家的?(若为否,跳转至A30) |
A27 |
是 否 |
指有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过去一年中途辍学在家或近些年一直都没有上学。接受特殊教育、就读专门学校、送教上门、办理休学的算在校生。 | |
如果有,中途辍学或失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单选,如选择因贫、因身体残疾、因其他原因,跳转至A30) |
A28 |
因贫、因身体残疾、厌学、因其他原因 |
因贫,主要是指因为家庭经济条件限制,无法正常读书求学的情况;因身体残疾,是指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的;厌学,是指家庭经济条件尚可、自身身体状况良好,主观上厌恶学习的情况;因其他原因,是指除上述三种原因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形。 | |
若是因厌学而中途辍学或失学的,是否进行过三次及以上的劝返工作? |
A29 |
是 否 |
是否进行三次及以上的劝返工作。 | |
家中适龄儿童是否有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若为否,跳转至A32) |
A30 |
是 否 |
指家中适龄儿童是否存在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此情况下,教育部门应安排送教上门。(送教上门,是指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具备学习能力的,由教育部门安排教师定期到学生家中开展教学辅导) | |
送教上门行课期间,平均一个月送教上门多少次?(单选) |
A31 |
0,1,2,3,4,5 |
是指送教上门的老师,过去一年,行课期间平均每月给这个学生上门教学的次数。计算时采用向上取整,比如0.3也是取整为1。因为每年上学时间实际只有9个月,而默认会按12个月计算。未送教上门的,填0。 | |
基本医疗保障 |
家庭全体成员是否都参加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医保)? |
A32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所有成员,到目前为止,是否全部都参加了2023年的基本医保。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均可。其中:参军、服刑、出国、死亡、消防人员、六级伤残军人等特殊情况的建档人员视同参保。 |
家中是否有重大疾病患者? |
A33 |
是(疾病名称: ) 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在过去一年,有没有患重大疾病(包括多年前患病,过去一年仍处于持续治疗期的情况)。如果有,请填疾病名称。重大疾病主要包括15种[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地中海贫血(中、重型);10.白血病;11. 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限0—18岁患儿);1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3.儿童白血病;14.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15.阿尔茨海默病。],有则进行勾选,如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选项处注明疾病名称。 | |
家中是否有慢性病患者?(填否,跳转到A37;填是,且疾病名称属于第1、2、4、8项的,填写A35、A36;其他慢病的,跳转至A36) |
A34 |
是(疾病名称: ) 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在过去一年,有没有患长期慢性病(包括多年前患病,过去一年仍处于持续治疗期的情况)。如果有,选择有选择疾病名称。慢性病主要包括14种[1.高血压病;2.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糖尿病按“两病”政策执行);3.冠心病;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1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有则勾选,如有其他慢性病(医保特病),则在其他选项处注明疾病名称。 | |
家庭签约医生是否按要求落实每年4次(一季度1次)的巡访服务 |
A35 |
是 否 |
只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类慢病。 | |
慢性病人员是否办理慢病卡或纳入慢病管理系统。 |
A36 |
是 否 |
指办理慢病卡或纳入慢病管理系统。 | |
住房保障 |
现住房的基本情况?(可多选) |
A37 |
1.自有房屋2.租住他人房屋3.住在亲属家4.无房(含不能稳定支付房租费的租房,临时简易房,包括活动板房、临时工棚、集装箱改装房等)5.其他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归属情况:1.自有房屋2.租住他人房屋3.住在亲属家4.无房(含不能稳定支付房租费的租房,临时简易房,包括活动板房、临时工棚、集装箱改装房等)5.其他(如公租房、集体宿舍、敬老院等)。 |
现住房是否安全?(调查员主观判断为主)(若为是,跳转至A40) |
A38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由调查人员主观判断,是不是危房? | |
如果疑似危房其主要风险点为(多选) |
A39 |
1.无主梁/主梁断裂2.无柱/承重柱断裂/倾斜3.承重墙体严重开裂4.屋顶局部坍陷5.地基局部大幅度沉降,房屋倾斜6.临时简易房7.其他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如果看起来不够安全,其主要风险点在哪里(可多选)。其中,临时简易房,包括活动板房、临时工棚、集装箱改装房等。 | |
饮水安全 |
家庭饮水来源是什么? |
A40 |
1.自来水厂供水2.山泉水3.井水4.沟塘河等地表水5.其他 |
指受访农户家庭的饮用水水源:1.自来水厂供水2.山泉水3.井水4.沟塘河等地表水5.其他。 |
该户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若为是,跳转至A43) |
A41 |
是 否 |
指调查员经过实地查看,受访农户家中的饮水安全,从四个指标(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综合判断是否有保障。 | |
如果无保障,主要问题是什么?(多选) |
A42 |
1.饮用水明显杂质、混浊、异味等水质不达标;2.水量低于35L/人.天;3.一年有36天以上无法保证;4.人工取水往返在20分钟以上。 |
指调查员经过实地查看,判定受访农户饮水安全无保障,其主要依据(可多选):1.饮用水明显杂质、混浊、异味等水质不达标;2.水量低于35L/人.天;3.一年有36天以上无法保证;4.人工取水往返在20分钟以上。 | |
产业覆盖方面 |
过去一年,你家在产业帮扶方面实际享受了哪些帮扶措施?(可多选) |
A43 |
1.产业奖补资金2.免费种苗等生产资料 3. 经营主体(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4.入股分红 5.消费帮扶 6.产业技能培训 7.没有享受 8.不具备享受帮扶措施条件 9.其他(请注明) |
指受访农户,从入户调查向前倒推一年(过去一年),在产业方面实际享受的帮扶措施:1.产业奖补资金2.免费种苗等生产资料3. 经营主体(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4.入股分红5.消费帮扶6.产业技能培训7.没有享受8.不具备享受帮扶措施条件9.其他(请注明)。 |
如果村上有正常运营的合作社(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请问你们家是否加入了合作社? |
A44 |
1.是 2.否 3.无正常运营合作社 |
指受访农户所在村如果有正常运营的合作社(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该户是不是参加了合作社? | |
如果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有入股分红,现在情况如何? |
A45 |
1.合同还没到期,继续分红2.合同已到期,不再分红3.合同到期,不了解接下来怎么办4.续签了合同或重新签订了新合同5.没有入股分红6.其他(请注明) |
指受访农户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曾经有入股分红,目前入股分红现状。 | |
你家目前是否存在土地流转情况?(若为否,跳转至A53) |
A46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业主按期支付土地流转租金的行为。 | |
如果有土地流转,流转了多少亩土地? |
A47 |
亩 |
| |
如果有土地流转,签订的流转年限是多少年? |
A48 |
(1,2,3,4,5,6,7,8,9,10,其他手动填写)年 |
请填写具体年数 | |
如果有土地流转,流转土地业主将土地用于发展什么产业? |
A49 |
1.种粮。2.发展经果林。3.发展养殖业。4.目前撂荒 |
目前撂荒指是的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所流转的土地,没有用于种养业 | |
产业覆盖方面 |
如果有土地流转,农户是否收到租金?(若为否,跳转至A52) |
A50 |
是 否 |
|
农户收到的租金是多少? |
A51 |
()元 其中: 水田元/亩/年,旱地元/亩/年。 |
指2022年,业主支付给土地流转农户的租金,分水田和旱地折合人民币各是多少元 | |
如果没有收到租金,原因是什么 |
A52 |
1.业主发展产业失败,目前无力支付。2.业主拖欠帐。3.流转合同出现纠纷。4.其他原因 |
1没有收到租金是指自2021年以来,2年以上没有收到租金。2.有其他原因的,请注明原因。 | |
过去一年,你家农副产品是否存在销售困难的情况?(若为否,跳转至A55) |
A53 |
是 否 |
指过去一年中,受访农户家中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的农副产品,同比2021年销量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农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种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禽畜产品、蚕丝蚕茧、干鲜果干蔬菜、以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大类。 | |
是否有相关帮扶措施? |
A54 |
是 否 |
指存在农副产品销售困难的农户,是否获得相关帮扶措施的扶持。 | |
是否有用于产业发展的贷款需求? |
A55 |
是 否 |
指目前,受访农户家中有劳动能力,是不是还有要贷款用于发展产业的打算。 | |
是否借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若为否,跳转至A59) |
A56 |
是 否 |
指2015年以来,受访农户是否贷过“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包括:新贷、展期、续贷以及还处于贷款期限内的情况等。 | |
如果借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后能否如期还贷款?(若选择2、3选项,跳转至A59) |
A57 |
1.已还完2.到期能还3.到期还不了 |
| |
若小额信贷已偿还完毕的,是否还想继续贷款发展生产经营? |
A58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已归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目前,是不是还想再参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 | |
产业覆盖方面 |
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是否上门宣传过“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相关政策? |
A59 |
是 否 |
“富民贷”和“渝快助农贷”都是通过银政合作设立政府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农业银行、重庆农商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1-5年期贷款统一执行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优惠利率。目前“富民贷”在全市26个区县试点(万州、黔江、涪陵、渝北、巴南、长寿、江津、永川、綦江、大足、璧山、开州、梁平、武隆、城口、丰都、忠县、垫江、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渝快助农贷”在全市38个涉农区县试点。 |
是否参与了“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单选,选择1、2、3选项的,跳转至A62) |
A60 |
1.参与了“富民贷” 2.参与了“渝快助农贷” 3.两者都参与了 4.两者均未参与 |
指受访农户是否贷到了“富民贷”、“渝快助农贷” | |
是否有意愿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 |
A61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目前是不是有需求借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 | |
稳岗就业方面 |
今年以来,家中有几人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但未就业的情况?(若无,跳转至A64) |
A62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被调查者这一户中,共有多少人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但未就业的情况。 |
今年以来,家中是否有人员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但未就业的情况且未接受就业帮扶? |
A63 |
是 否 |
指被调查者这一户中,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但未就业且未接受就业帮扶情况(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的其中之一) | |
今年家庭中有几人务工(单选,若无,跳转至A69) |
A64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被调查者这一户中共有几人务工就业。务工就业:一是在企业并交纳社保的;二是实现了灵活就业的;三是在帮扶车间工作的;四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五是创业的;六是在本地给合作社、大户帮工的;七是在家务农但有经营收入的。 | |
稳岗就业方面 |
今年家中有几人是跨区域务工?(单选,若无,跳转至A67) |
A65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被调查者这一户中有几人是跨区域(在本县外)务工。 |
今年有几人享受了跨区域务工交通补贴? |
A66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2023年1月1日以来,调查户中所有跨区域务工的有几人享受了跨区域务工交通补贴。 | |
当前,家中有几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
A67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受访农户家中目前有几人参加了本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如护林员、保洁员、水库管理员、治安巡防员、失能护理员等。 | |
当前,家中有几人在帮扶车间务工? |
A68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受访农户家中有几人在帮扶车间务工。 | |
近3年,家中有几人参加了免费技能培训? |
A69 |
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在2021、2022、2023年中,受访农户家中有几人参加过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 | |
家中2023年毕业的中学学生(包括初中、高中)有几人?(单选,若选0,跳转至A72) |
A70 |
0,1,2,3,4,5 |
指脱贫家庭今年毕业的初中、高中学生人数。 | |
其中,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有几人? |
A71 |
0,1,2,3,4,5 |
其中有几人有就读职业院校的意愿? | |
稳岗就业方面 |
家中正在就读雨露计划学生人数(如有,可多选) |
A72 |
|
主要是指,正在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子女。 |
2022年夏天毕业的雨露计划学生人数(若选0,跳转至A75) |
A73 |
0,1,2,3,4,5 |
指在2022年夏天毕业的雨露计划学生有几人。 | |
学生1是否已就业?(若选是,请问月收入多少元?) |
A74-1 |
1.是(元) 2.否 |
毕业学生的就业和工资收入情况。 | |
学生2是否已就业?(若选是,请问月收入多少元?) |
A74-2 |
1.是(元) 2.否 |
毕业学生的就业和工资收入情况。 | |
学生3…… |
A74-3 |
…… |
…… | |
易地 扶贫搬迁方面 |
是否属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户(若选否,跳转至A88) |
A75 |
是否 |
指受访农户是否属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户,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户;全市共25.2万人,涉及巫溪县、城口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州区、彭水县、南川区、秀山县、石柱县、忠县、丰都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黔江区、潼南区、万州区等17个区县。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过录,需要核实。根据被访户回答据实填报。 |
安置方式是什么?(若是集中安置1、3,填写A77-A87项;分散安置2、4,则填写A77-A83项) |
A76 |
1.城镇集中安置2.城镇分散安置3.农村集中安置4.农村分散安置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具体安置方式:1.城镇集中安置2.城镇分散安置3.农村集中安置4.农村分散安置。安置点安置6户(含)以上搬迁群众为集中安置,6户以下为分散安置。 | |
迁入地和户口所在地是否一致? |
A77 |
是否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迁入地和目前户口所在地,是不是一致。 | |
家庭成员中是否有劳动力?(若为否,则跳转至A80) |
A78 |
是否 |
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 | |
是否实现1人以上就业? |
A79 |
是否 |
指访谈时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含1人)实现了就业。务工就业:一是在企业并交纳社保的;二是实现了灵活就业的;三是在帮扶车间工作的;四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五是创业的;六是在本地给合作社、大户帮工的;七是在家务农但有经营收入的。 | |
是否有兜底保障措施? |
A80 |
是否 |
指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措施。 | |
安置住房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A81 |
是否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安置住房,目前,是不是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 |
迁出地的土地怎么处理了? |
A82 |
1.自己继续种2.流转出去了3.撂荒了 4.其他(请注明___)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在迁出地原有的土地状况:1.自己继续种2.流转出去了3.撂荒了4.其他(请注明___)。 | |
搬迁后,原房是否拆除? |
A83 |
1.已拆除,但未复垦复绿2.已拆除,并复垦复绿3.已收储 4.否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搬迁后,目前,搬迁前的老房子的拆除状况:1.已拆除,但未复垦复绿2.已拆除,并复垦复绿3.已收储4.否。 | |
易地 扶贫搬迁方面 |
安置点是否有后续帮扶产业? |
A84 |
是否 |
指集中安置点周边与搬迁群众有利益联结关系的产业。 |
交纳水电气费是否有优惠? |
A85 |
1.有优惠 2.无优惠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在迁入地,交纳水电气费时是否享受了政策优惠。 | |
安置点的点长是谁,是否经常巡查(一月一次)? |
A86 |
1.知道,点长经常巡查2.知道,点长不经常巡查3.不知道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对安置点的点长,是不是知晓;并且点长是不是一月一次经常巡查。 | |
是否有菜园地(超过30㎡) |
A87 |
1.有,政府有补助 2.有,政府没补助 3.无,但有需求 4.无,也无需求 |
指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在迁入地(安置点)是不是有自己的超过30平方米的菜园地情况:1.有,政府有补助2.有,政府没补助3.无,但有需求4.无,也无需求。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降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过渡期和巩固期生活成本政策措施》(渝发改振兴〔2020〕813号)中“......为有需求的搬迁建卡贫困户保障‘菜园地’......实现‘需保尽保’”工作要求。 | |
防返贫监测帮扶 |
2022年以来识别的监测户,是否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
A88 |
是 否 |
按《工作指南》要求,要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风险单一的,要及时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要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 【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2022年以来识别的监测户】 |
是否为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若选否,跳转至A91) |
A89 |
是 否 |
是否属于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 【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 |
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 |
A90 |
是 否 |
开发式帮扶是指,通过提供劳动机会,帮助提高劳动技能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房屋或其他生产资料等途径,促进农户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帮扶措施。直接发钱发物、入股分红和对提升劳动能力没有直接作用的技能培训不属于开发式帮扶措施。 | |
是否为弱劳力半劳力监测户?(若选否,跳转至A93) |
A91 |
是 否 |
若是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属于弱劳力半劳力监测户?【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 |
防返贫监测帮扶 |
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 |
A92 |
是 否 |
|
是否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
A93 |
是 否 |
指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 |
你家帮扶联系人是否每个月到家中走访? |
A94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监测对象,其监测帮扶联系人是不是每个月来家中走访。尤其是目前为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根据要求每月需走访一次。【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 |
请问你对监测帮扶,如何评价? |
A95 |
1.满意 2.比较满意 3.一般 4.不满意 5.说不清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监测对象,农户对自纳入监测对象后的监测帮扶政策措施,是不是认可。(提醒:一定要积极主动地,适时与监测户对账!)【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监测户】 | |
请问你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的工作如何评价? |
A96 |
1.满意 2.比较满意 3.一般 4.不满意 5.说不清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监测对象,农户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的所有工作(包括入户走访、帮助制定帮扶措施、帮助申请政策帮扶等等)是不是认可。【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监测户】 | |
若是脱贫户,今年以来是否有干部定期联系? |
A97 |
是 否 |
指受访农户如果是脱贫户,其帮扶干部是否落实定期联系走访。 【注:后台判断,只显示给脱贫户】 | |
综合该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调查人员评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
A98 |
是 否 |
有返贫致贫风险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且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二是农户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8000元,但因突发事件造成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 | |
总体情况 |
根据走访情况,自动汇总该户存在的疑似问题。 |
A99 |
1.不存在问题 2.主要存在以下疑似问题: ①收入: ②基本教育: ③基本医疗: ④住房安全: ⑤饮水安全: ⑥产业帮扶: ⑦稳岗就业: ⑧易地搬迁: ⑨防返贫监测: ⑩其他: |
根据采集数据疑似问题自动汇总。 |
调查人(签字): |
被调查者 (签字): |
调查时间:2023年 月 日 |
附件3
其他重点群体入户调查表(B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编码 |
指标值选项 |
指标解释 | |
基本 信息 |
所在区(县) |
B1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区县名称。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 | |
所在乡(镇/街道) |
B2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乡或镇、街道的名称。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 | ||
所在村(社区) |
B3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名称。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 | ||
村民小组 |
B4 |
|
指受访农户所在的村民小组名称。 | ||
户主姓名 |
B5 |
|
指受访农户家庭的户主真实姓名。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 | ||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残疾证等) |
B6 |
|
指受访农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残疾证号码。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 | ||
联系电话 |
B7 |
|
指受访农户户主的手机号码,或者最熟悉家庭情况的其他成员手机号码;家庭成员都无电话,或者无法语言沟通的,可留熟悉情况的村干部手机号码。 | ||
家庭人口数(单选) |
B8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指受访农户家庭内共同生活的人口数。可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导入后计算生成。 | ||
户属性(可多选) |
B9 |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低保户、城镇特困人员、农村重病户、农村重残户、其他一般农户 |
指受访农户的家庭属性,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低保户、城镇特困人员、农村重病户、农村重残户、其他一般农户。 | ||
基本 信息 |
家庭的发展现状(可多选) |
B10 |
1.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 2.有小轿车、船舶或工程机械 3.有公职人员4.经商办企业 5.种植业大户 6.养殖大户 7.养殖规模户 8.已实现稳定就业 9.有其他稳定收入渠道 10.以上均无 |
指受访农户家庭目前发展状况或帮扶成效,可多选。前四个选项,具体含义对应我们常说的四类人员:1.拥有商品房,指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2.有小轿车,指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车辆、船舶、工程机械;3.有公职人员,指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的农户;4.经商办企业,指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5.种植业大户 ,是指设施农业25亩以上(大棚、冷库),露天种植50亩以上;若规模达不到,主营产品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6.养殖大户 ,是指猪年饲养量达到750头以上,牛100头以上,山羊300头以上,家禽30000只以上;若规模达不到,主营产品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算养殖规模户。8.已实现稳定就业,指就业比较稳定的,有一年以上社保的就业岗位。 | |
走访方式(单选) |
B11 |
面访、电访、代答 |
指调查者实际走访受访农户的具体方式。按要求,优先采用面访,整户长期外出县外的可电访,确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整户不具备正常沟通能力的可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答。 | ||
是否整户都无劳动力? |
B12 |
是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是不是都是无劳动力的,或16周岁以上的劳动力丧失了劳动力;注意16周岁以上的在校生,原则上应视为无劳动力,不计入劳动力;同时,家中有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的,不算整户无能无劳。 | ||
家中在校学生人数(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高职、全日制普通高中、大学即以上等) |
B13 |
1.无在校学生 2.学前教育(0,1,2,3,4,5,6,7,8) 3.义务教育(0,1,2,3,4,5,6,7,8) 4.中高职(0,1,2,3,4,5,6,7,8) 5.全日制普通高中(0,1,2,3,4,5,6,7,8) 6.大学及以上(0,1,2,3,4,5,6,7,8) |
指受访农户家中实际在学校读书的人口数,包括具有正式学籍且正在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高职、全日制普通高中、大学及以上等家庭成员,注意:接受成人教育、函授、短期技能培训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能统计为在校生。 | ||
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数?(以证件为准) |
B14 |
0,1,2,3,4,5,6,7,8 |
指受访农户家中持有残疾证为一二级残疾的人口总数。 | ||
人均纯收入 |
过去一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 |
B15 |
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一年的人均纯收入 |
过去一年年人均纯收入 =(B16+B17+B18+B19-B20)÷B8,由计算机自动计算生成。过去一年指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 |
其中:工资性(或务工)收入(元) |
B16 |
|
与脱贫户收入计算范围和标准一致 |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B17 |
|
与脱贫户收入计算范围和标准一致 | ||
财产性收入(元) |
B18 |
|
与脱贫户收入计算范围和标准一致 | ||
转移性收入(元) |
B19 |
|
与脱贫户收入计算范围和标准一致 |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B20 |
|
与脱贫户收入计算范围和标准一致 | ||
义务 教育 |
家中是否有6-16岁的适龄儿童?(若为否,跳转至B27) |
B21 |
是 否 |
指家中是否有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
家中6-16岁的适龄儿童是否有辍学或失学在家的?(若为否,跳转至B25) |
B22 |
是、否 |
指有2007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过去一年中途辍学在家或近些年一直都没有上学。接受特殊教育、就读专门学校、送教上门、办理休学的算在校生。 | ||
如果有,中途辍学或失学的原因是什么(单选,如选择因贫、因身体残疾、因其他原因,跳转至B25) |
B23 |
因贫、因身体残疾、厌学、因其他原因 |
因贫,主要是指因为家庭经济条件限制,无法正常读书求学的情况;因身体残疾,是指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的;厌学,是指家庭经济条件尚可、自身身体状况良好,主观上厌恶学习的情况;因其他原因,是指除上述三种原因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形。 | ||
若是因厌学而中途辍学或失学的,是否进行过三次及以上的劝返工作? |
B24 |
是 否 |
是否进行三次及以上的劝返工作。 | ||
义务 教育 |
家中适龄儿童是否有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若为否,跳转至B27) |
B25 |
是 否 |
指家中适龄儿童是否存在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若存在,应当由教育部门安排送教上门。(送教上门,是指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具备学习能力的,由教育部门安排教师定期到学生家中开展教学辅导。) | |
送教上门行课期间,平均一个月送教上门多少次? |
B26 |
0,1,2,3,4 |
是指送教上门的老师,过去一年,行课期间平均每月给这个学生上门教学的次数。计算时采用向上取整,比如0.3也是取整为1。因为每年上学时间实际只有9个月,而默认会按12个月计算。未送教上门的,填0。 | ||
基本 医疗 |
家庭全体成员是否都参加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医保)(单选)? |
B27 |
是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所有成员,到目前为止,是否全部都参加了2023年的基本医保。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都算。其中,参军、服刑、出国、死亡、消防人员、六级伤残军人等特殊情况的建档人员视同参保。 | |
家中是否有重大疾病患者? |
B28 |
是(疾病名称:) 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在过去一年,有没有患重大疾病(包括多年前患病,过去一年仍处于持续治疗期的情况)。如果有,请填疾病名称。重大疾病主要包括15种[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地中海贫血(中、重型);10.白血病;11. 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限0—18岁患儿);1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3.儿童白血病;14.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15.阿尔茨海默病。],有则进行勾选,如有其他重大疾病,在其他选项处注明疾病名称。 | ||
家中是否有慢性病患者?(若为否,跳转到B32) |
B29 |
是(疾病名称:) 否 |
指受访农户家中,在过去一年,有没有患长期慢性病(包括多年前患病,过去一年仍处于持续治疗期的情况)。如果有,选择有选择疾病名称。慢性病主要包括14种[1.高血压病;2.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糖尿病按“两病”政策执行);3.冠心病;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1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有则勾选,如有其他慢性病(医保特病),则在其他选项处注明疾病名称。 | ||
基本 医疗 |
慢性病人员是否办理慢病卡 |
B30 |
是否 |
指办理慢病卡或纳入慢病管理系统 | |
家庭签约医生是否按要求落实每年4次(一季度1次)的巡访服务 |
B31 |
是否 |
只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类慢病 | ||
2022年4月--2023年3月,家庭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报销后,自付费用是多少元?其中自付费用最大的家庭成员是多少元? |
B32 |
()元;()元 |
指受访农户家中所有成员,2022年4月-2023年3月住院或门诊治疗过程中,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也可以与医保等部门数据筛查对比) | ||
住房 安全 |
现住房的基本情况?(可多选) |
B33 |
1.自有房屋2.租住他人房屋3.住在亲属家4.无房(含不能稳定支付房租费的租房)5.其他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归属情况:1.自有房屋2.租住他人房屋3.住在亲属家4.无房(含不能稳定支付房租费的租房)5.其他(如公租房、集体宿舍、敬老院等)。 | |
现住房是否安全?(调查员主观判断为主,若为是,跳转至B36) |
B34 |
是否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由调查人员主观判断,是不是危房? | ||
如果疑似危房其主要风险点为(多选) |
B35 |
1.无主梁/主梁断裂2.无柱/承重柱断裂/倾斜3.承重墙体严重开裂4.屋顶局部坍陷5.地基局部大幅度沉降,房屋倾斜6.临时简易房7.其他 |
指受访农户目前居住的房屋,如果看起来不够安全,其主要风险点在哪里(可多选)。其中,临时简易房,包括活动板房、临时工棚、集装箱改装房等。 | ||
饮水 安全 |
家庭饮水来源是什么? |
B36 |
1.自来水厂供水2.山泉水3.井水4.沟塘河等地表水5.其他 |
指受访农户家庭的饮用水水源:1.自来水厂供水2.山泉水3.井水4.沟塘河等地表水5.其他。 | |
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若为是,跳转至B39) |
B37 |
是、否 |
指调查员经过实地查看,受访农户家中的饮水安全,从四个指标(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综合判断是否有保障。 | ||
如果无保障,主要问题是什么?(单选) |
B38 |
1.饮用水明显杂质、混浊、异味等水质不达标;2.水量低于35L/人.天;3.一年有36天以上无法保证;4.人工取水往返在20分钟以上。 |
指调查员经过实地查看,判定受访农户饮水安全无保障,其主要依据(可多选):1.饮用水明显杂质、混浊、异味等水质不达标;2.水量低于35L/人.天;3.一年有36天以上无法保证;4.人工取水往返在20分钟以上。 | ||
总体 情况 |
综合该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调查人员评判是否存在致贫风险? |
B39 |
是、否 |
有返贫致贫风险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且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二是农户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8000元,但因突发事件造成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新致贫风险。 | |
根据走访情况,自动汇总该户存在的疑似问题。 |
B40 |
1.不存在问题 2.主要存在以下疑似问题: ①收入: ②基本教育: ③基本医疗: ④住房安全: ⑤饮水安全: ⑥产业帮扶: ⑦稳岗就业: ⑧易地搬迁: ⑨防返贫监测: ⑩其他: |
根据采集数据疑似问题自动汇总。 | ||
调查人 (签字): |
被调查者(签字): |
调查时间:年月日 | |||
附件4
脱贫村(社区)调查表(C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编码 |
指标值选项 |
指标解释 |
基本 信息 |
所在区(县) |
C1 |
|
所在区县名称。 |
所在乡(镇/街道) |
C2 |
|
所在的乡或镇、街道的名称。 | |
所在村(社区) |
C3 |
|
所在的乡或镇、街道的名称。 | |
总户数(户籍) |
C4 |
户 |
指2022年末户籍登记中在本辖区的户数。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 |
总人口数(户籍) |
C5 |
人 |
指2022年末户籍在本辖区人口数,即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 |
常住人口(半年以上)户数 |
C6 |
户 |
常住户数,指全年居住在本辖区时间6个月及以上的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是指有公安部门户籍,或虽然没有户籍,但以家庭方式居住的住户。集体户是指具有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户籍,或以集体宿舍等居住方式居住的住户。同一单位的集体户无论其人数多少,都以一户统计。以居住在辖区内,居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实际情况统计。 | |
常住人口(半年以上)人数 |
C7 |
人 |
常住人口,指以下四部分人口之和:居住在本辖区,户口在本辖区或者户口待定的人口;居住在本辖区,户口在外县(市),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辖区,居住在外县(市),离开户口登记地不到半年的人口;户口在本辖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口。以居住在辖区内,居住时间6个月以上的实际情况统计。 | |
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
村集体资产总额多少万元? |
C8 |
万元 |
填写当前的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农业资产、固定资产等。 |
负债总额多少万元? |
C9 |
万元 |
负债总额指村集体经济是否存在负债,负债了多少。 | |
村集体总收入有多少万元? |
C10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 | |
其中,补助收入多少万元? |
C11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 |
其中,经营收入有多少万元? |
C12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原则上应与上报农业农村部门的数据一致)。 | |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主要来源是? |
C13 |
1,2,3,4,5,6 |
2022年度数据。1.生产经营项目;2.集体资产盘活;3.提供社会化服务;4.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5.土地流转;6.其他经营性活动收入。 | |
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
村集体经营性总收益有多少万元? |
C14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后,剩余的收益总额。 |
村集体经营性收益用于关爱“一老一小”有多少万元? |
C15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村集体经营性收益中用于关爱老年人、儿童的支出金额,如发放福利、老年食堂等。 | |
村集体经济收益如何分配? |
C16 |
成员分红占比%;奖励经营管理人员占比%;外来投资分利%;后续积累占比%。 |
2022年度数据。指村集体收益提取一定比例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后,用于村集体成员分配、带头人等分配情况。 | |
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经营收入有多少万元? |
C17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 |
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经营收益有多少万元? |
C18 |
万元 |
2022年度数据。指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产生的经营收益。 | |
脱贫村集体经济收益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是否有倾斜帮助? |
C19 |
1.没有倾斜帮助 2.倾斜支持应对疫情、灾情影响 3.给予困难慰问、救助 4.帮助发展产业生产 5.其他(手动填写) |
2022年度数据。1.没有倾斜帮助;2.倾斜支持应对疫情、灾情影响;3.给予困难慰问、救助;4.帮助发展产业生产;5.其他。 | |
发展庭院经济情况 |
所在村(社区)计划发展庭院经济多少户? |
C20 |
(0,1,2,3,4,5,6,7,8,9,10,11,12,13,其他手动填写)户 |
本村(社区)计划发展庭院经济多少户,包括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情况 |
是否持续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责任 |
C21 |
是 否 |
要求持续采取入户宣讲、多维宣传等方式加大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宣传力度,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做到应贷尽贷。 |
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
所调查村中有多少个合作社? |
C22 |
(0,1,2,3,4,5,6,其他手动填写)家。 |
指有合作社成立章程、有法律许可的经营范围、成员中有5个农民身份的成员,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登记。 |
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多少家? |
C23 |
(0,1,2,3,4,5,6,其他手动填写)家。 |
指2023年正常生产经营的 | |
合作社的类型有哪些? |
C24 |
1.种植业。2.养殖业。3.农业服务。4.加工业。5.运输。 |
| |
种养大户发展情况 |
所调查村中有多少户种养大户? |
C25 |
(0,1,2,3,4,5,6,其他手动填写)户。 |
种养大户指被区县或乡镇级认定的种养大户 |
公益岗位情况 |
本村有多少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
C26 |
()人 |
查名册,由人力社保、乡村振兴、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数量。 |
本村公益性岗位是否签订协议 |
C27 |
是 否 |
查看经双方签字的协议,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金额和补贴时间。 | |
本村是否还有公益性岗位需求,但无法安置的情况。 |
C28 |
是否 |
| |
帮扶车间情况 |
本村有无帮扶车间 |
C29 |
有无 |
|
本村有多少脱贫群众在帮扶车间务工 |
C30 |
()人 |
| |
调查人(签字): |
被调查者 (签字): |
调查时间:2023年 月 日 |
附件5
区县调查表(D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编码 |
指标值选项 |
指标解释 |
基本 信息 |
所在区(县) |
D1 |
|
所在区县名称。 |
到村到户产业帮扶情况 |
区县是否制订针对农户特别是针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到户产业帮扶相关政策。 |
D2 |
是 否 |
是否制订到户产业奖补政策,按照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情况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或生产资料补助等。制订了填“是”,否则填“否”。 |
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
所在区(县)是否有脱贫村。 |
D3 |
是 否 |
脱贫村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的村信息为准 |
有脱贫村的区县,是否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县实际,研究制订相关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举措。 |
D4 |
是 否 |
制订了填“是”,否则填“否”。 | |
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情况 |
区县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是否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台账。 |
D5 |
是 否 |
建立了台账填“是”,否则填“否”。 |
区县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哪些方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
D6 |
1.带动农户发展生产 2.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3.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 4.以上均无 |
| |
发展庭院经济情况 |
区县是否制订鼓励引导农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相关政策文件。 |
D7 |
是 否 |
各区县要围绕发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五个重点,策划一批项目,细化支持政策,实化奖补措施,促进农户积极参与、自主发展。制订了填“是”,否则填“否”。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情况 |
所在区(县)是否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
D8 |
是 否 |
|
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区县,是否将逾期率控制在1%的风险警戒线之内。 |
D9 |
是 否 |
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区县,是否按“提增量、控逾期、保质量”的要求,一手抓放贷、一手抓催收。逾期率不超过1%(≤1%)的区县填“是”,否则填“否”。 | |
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区县,新增贷款金额同比2022年是否实现正增长。 |
D10 |
是 否 |
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区县,是否按“提增量、控逾期、保质量”的要求,一手抓放贷、一手抓催收。新增贷款金额同比2022年实现正增长的区县填“是”,否则填“否”。 | |
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区县,是否严格落实贷后管理相关要求。 |
D11 |
是 否 |
信贷资金使用是否杜绝户贷企用、挪作他用(如消费、借与他人)等问题。没有出现相关问题的区县填“是”,否则填“否”。 | |
消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
区县是否制订消费帮扶工作计划。 |
D12 |
是 否 |
区县是否制订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2023年区县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和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计划。制订了填“是”,否则填“否”。 |
区县是否建立防止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长效机制。 |
D13 |
是 否 |
建立了填“是”,否则填“否”。 | |
区县是否建立大规模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 |
D14 |
是 否 |
建立了填“是”,否则填“否”。 | |
区县是否出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滞销卖难情况。 |
D15 |
是 否 |
出现相关情况填“是”,否则填“否”。 | |
稳岗就业情况 |
区县是否持续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情况开展动态监测。 |
D16 |
是 否 |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对脱贫人口脱贫就业情况“月调度”机制,区县至少每月对乡镇、村开展一次调度,并实时动态更新。 |
区县动态监测系统数据是否准确。 |
D17 |
是 否 |
抽查部分数据。 | |
区县是否对有就业需求以及有就业困难的,制定就业帮扶措施。 |
D18 |
是 否 |
查看相关文件有无措施。 | |
区县是否对脱贫群众落实就业帮扶措施。 |
D19 |
是 否 |
指是否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 |
区县是否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或出台相关文件。 |
D20 |
是 否 |
查阅文件 | |
区县是否出台帮扶车间实施方案 |
D21 |
是 否 |
查阅文件 | |
本区县帮扶车间数量是否较去年有增加 |
D22 |
是 否 |
查阅文件 | |
本区县帮扶车间带贫人数是否较去年有增加 |
D23 |
是 否 |
查阅文件 | |
“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
“一事一议”医疗救助金额 |
D24 |
万元 |
2022年各区县开展“一事一议”医疗救助金额。 |
附件6
2023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台账
序号 |
区县 |
所在区域 |
1.所在村民小组 |
2.户主姓名 |
3.农户类型 【监测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未消除风险)、一般脱贫户(监测户之外的其他脱贫户)、其他一般农户】 |
4.问题类型 (①“两不愁”、②基本医疗、③义务教育、④住房安全、⑤饮水安全、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⑦产业帮扶、⑧稳岗就业、⑨易地扶贫搬迁、⑩其他(请注明)) |
5.问题描述 |
6.整改措施 |
7.责任单位 |
8.完成时限 |
9.整改推进情况 |
10.整改结果 |
备注 |
1(示例) |
某某县 |
某某乡镇某某村 |
3组 |
杨某某 |
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户之外的) |
⑤饮水安全 |
新建为民路时水井被损毁,水厂因占耕地需拆除,现饮水未接通,存在缺水现象 |
由镇政府协商,接通某某村水厂饮水到户 |
某某乡镇 |
7月底 |
水厂自来水现已全面接通到户 |
已完成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云阳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