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
机构设置 |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综合科、项目科、信息科、社扶科、监管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职能职责 |
暂时继续沿用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职责,待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及时公布更新。 第一条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3月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云阳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第三条云阳县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配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资金物资;负责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项目,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帮扶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本县的帮扶协作工作,组织本县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单位帮扶工作,协调民间力量帮扶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
机构领导 |
蒲勤斌:党组书记、局长 易 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智:副局长 罗福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彦辰: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杨 星: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
联系方式 |
电话:023-55128041传真:023-55128041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杏花路60号B区七楼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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