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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21﹞7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标,推进“公园城市标杆地”建设,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开展好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重点整治解决5大类27小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

(一)补齐城市卫生短板。

1. 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治理,解决垃圾乱扔、污水乱倒等问题。

2. 排查整治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消除病毒细菌滋生、交叉污染等隐患,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

3. 排查治理垃圾站点、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臭气、污水及其他问题,重点解决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处理设施臭气扰民、污水处理不达标和塑料类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

4. 排查整治公厕和化粪池,规范化粪池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警示标识及清掏维护,全面消除臭气扰民和环境脏乱差现象,提高公厕和化粪池运行水平。

5. 落实日常清扫保洁机制,加强城市水域清漂保洁,清理整治消落区垃圾。全面推广“门前三包”“五长制”,解决“门前三包”“五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6. 倡导“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敲门行动”、桶边督导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解决干湿不分、先分后混等问题。

(二)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7. 开展“道路平整”专项行动,加强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限期限时解决路面颠簸破损、坑洼不平、设施残缺、污水满溢等问题,保持路面平整,无沉陷、坑凼,道路标线清晰,护栏设置规范,切实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提升道路舒适性。

8. 持续推进人行道完善提升,确保路面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路缘石稳固、直顺,树池圈规范、美观,盲道完整,附属设施设置规范。治理非法侵占人行道行为,解决人行道“走不通、不舒适、不安全、不美观”等问题。

9. 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消除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维修加固,对缺失的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补装;对于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盖,逐步加装防坠装置。

10. 加强市政排污口治理和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强化城市给排水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给排水设施无破损、无缺漏、无堵塞冒溢;严防生活污水直排。

(三)点亮城市街头巷尾。

11. 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灯杆倾斜、路灯损坏、配电箱损坏等问题,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12. 加大对极端天气导致路灯短路、破损、灯杆倾斜等的巡查维修力度。

13. 整治照明暗盲区,完善提升人行道、背街小巷照明设施,督促安装道路施工区域临时照明设施,提高城市照明质量。

    14. 加强重点路段、都市商圈、观景平台、网红景点以及“环湖绿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夜景灯饰照明保障工作,加大隐患故障排查整治力度,提高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确保重大活动照明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四)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15. 实施“街头绿地提质”。通过强化植物规范修剪,梳理植被空间层次,清理街旁边角地、闲置地,打造绿化节点。

16. 通过增花添色、添彩、添香的举措,完善市民休憩功能,增强绿地可入性,形成疏朗通透、错落有致、色彩相宜、四季成景的城市绿化。

17. 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对城市重要道路、商圈、广场、车站码头等缺株、死株的区域进行补缺补植,补短板,增绿量。

18. 对城市重要道路节点、桥头、隧道口等绿化薄弱的区域,运用城市哲学和城市美学,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

19. 深入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修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园林绿化的薄弱环节。通过绿化、美化、彩化、香化,下足绣花功夫,建设“挂毯”式立面绿化。

(五)净化公共空间秩序。

20. 整治街面乱停车、乱堆放、乱搭建、乱吊挂、乱晾晒、乱倾倒、乱排放等“七乱”现象。

21. 整治不文明施工行为,规范围墙、围栏设置,做到无泥浆等排入城市道路,严禁脏车上路。

22. 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规处置、违规运输、违法倾倒、冒装撒漏等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23. 通过电话追呼、暂停使用、设置张贴栏等措施,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严查违规占道经营、无证食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露天焚烧(烧烤)等行为。

24. 治理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治安亭、交通亭、报刊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街景小品设施影响市容市貌问题,保持规范、有序、整洁。

25. 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等专项治理,确保停放有序,不影响市容市貌。

26. 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视觉污染。

27.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2021年7月)。各单位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活动。县城市管理局要以“马路办公”为抓手,落实班子成员带队包片一体化执法(附件2),集中执法、环卫、公园、市政设施相关人员,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办公。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取得明显的整治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环境的改善。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0月)。各单位汇总梳理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常态化,持续巩固专项活动成果,助推我县市容环境不断提升。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1月)。县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将专项活动总结评价与城市日常管理考核挂钩。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进行批评。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确定重点,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要坚持党建引领,动员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专项活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

(三)组织社会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各单位要结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做好市民群众投诉接办工作,推进城管进社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把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体现到专项活动中。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本次活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突出效果和先进人物事迹。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屏进行公益宣传。要密切关注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开展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展示等活动,主动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县城综办将牵头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考评和通报。各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工作不松劲、精力不转移、责任不推卸,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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