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公布云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可实施建设站点和申请流程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加油站建设管理规范化、市场化和法治化水平,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加油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3〕152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商务〔2020〕166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相关具体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0〕179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批复》(云阳府〔2021〕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云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可实施建设站点和申请要求及流程通告如下:
一、“十四五”发展规划可实施建设站点
见附件。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市商务委批复的规划推动建设,对未纳入规划的站点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按照规划所列编号实行单站审批。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向县商务委书面提交申请,县商务委收到市场主体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实拟建站点与服务范围内现状及规划加油站的实际距离(含相邻区县加油站点),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原则上不审批。
(三)向符合申请条件的3家及以上市场主体核发预核准文件(核发3家及以上市场主体预核准文件后,函告提请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拟供应土地),并在相应网站公示获得预核准文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持预核准文件,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县商务委核发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2年)。
(四)市场主体获得规划确认文件后应按规定实施建设,并按照渝商务〔2020〕166号要求通过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地质等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对取得规划确认文件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加油站,原规划确认文件自动失效并依法收回,该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要按相关程序重新获取。
(五)高速公路加油站网点建设规划依据重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批件,规划确认工作由县商务委参照普通加油站要求办理。
(六)本通告实施前,已取得加油站规划确认资格的市场主体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加油站竣工后,市场主体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或证明,经县商务委审核合格后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全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四、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一)规划预核准。
申请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或申请报告(申请主体需为企业法人)。
2.加油站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可在县商务委网站上下载,或向县商务委获取)。
3.新建(迁建)陆地加油站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须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关于加油站设置的有关规定。
4.水上加油站(船)须提供交通或海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港口、码头或水域岸线的批准文件。
5.拟迁建、扩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6.拟扩建加油站原貌彩照。
(二)规划确认。
1.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
2.拟新建(迁建)陆地加油站1:500现状地块地形图和现场彩照1张。
3.县商务委核发的预核准通知书。
(三)零售资格申办条件。
新建(迁建)陆地加油站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申请(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备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表》。
2.规划确认文件和预核准文件。
3.应急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加油站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和协议,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
5.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质检、地质等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或证明。
6.加油站的土地产权证明。
7.与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应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8.加油站罐区、加油站全貌彩照。
9.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扩建陆地加油站建设完工通过验收后,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6、7、9项以及第5项中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验收合格文件或证明材料。
水上加油站(船)建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除提交上述第1、2、3、4、7、9项材料外,还应提交船舶所有权、船舶检验、吨位等相关证书;水上加油站(船)全貌彩照;消防、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受理地点。
重庆市云阳县云江大道1442号3楼云阳县商务委员会应急管理科,联系电话:023-55128385。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商务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释。若遇政策或规划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或规划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云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可实施建设站点清单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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