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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救济渠道公示
日期:2022-09-21 字体:【

   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96号,电话:023-55168010

二、执法权限

云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林业局名义,统一行使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木种子种苗、草种、森林植物检疫、湿地资源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林区违规用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林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二)承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无证人工繁育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使用禁猎工具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辖区内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存、使用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买卖或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种苗质量检验证书和种苗标签等各种林业证件和标识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对未按要求进行森林植物检疫、破坏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地资源方面的执法职能。

(八)承担林区违规用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九)指导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乡镇林业执法人员培训。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四、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


云阳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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