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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日期:2022-08-09 字体:【

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云阳府预公告〔2022〕20 号


     云阳县建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高阳镇桂林村二组等1个乡镇5个村25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高阳镇桂林村二组等1个乡镇5个村25个组集体土地224.4007公顷,其中:桂林村二组3.4740公顷、桂林村三组21.2183公顷、海坝村七组0.5366公顷、海坝村九组22.1918公顷、海坝村十组21.5973公顷、建全村一组6.2151公顷、建全村二组0.2497公顷、建全村三组0.5955公顷、建全村四组2.1902公顷、建全村五组73.0175公顷、建全村六组4.8969公顷、建全村七组7.7240公顷、建全村八组0.2376公顷、建全村十组2.7938公顷、金惠村一组22.2605公顷、金惠村二组1.8173公顷、金惠村八组0.0622公顷、金惠村九组2.0810公顷、金惠村十六组2.4012公顷、金惠村十七组18.0795公顷、金惠村十八组2.8216公顷、金惠村二十三组2.4535公顷、金惠村二十四组2.2020公顷、金惠村二十六组0.2178公顷、团结村四组3.0658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云阳县建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云阳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云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勘测定界图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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