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云阳县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1-11-24 字体:【

云乡振发〔2021〕6号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审定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建议意见》,在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经县专家组评审、部门审核,报县领导同意,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计划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64万元,其中凤鸣镇250万元,洞鹿乡84万元,清水土家族乡130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有关乡镇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与乡村风貌相协调,重点支持农户改厨、改厕、阴阳沟整治及院落美化等小型院落整治,坚决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城市化。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所有项目2022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验和乡镇验收、县级复核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乡镇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监督工程质量,负责督促项目实施业主做好施工安全。完工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县乡村振兴局做好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有关要求执行,乡镇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四)建立全程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157)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五)强化档案资料整理。乡镇要督促项目实施业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档案资料的通知》(云扶组办发〔2020〕16号)要求,收集好前期、施工、竣工、评估各阶段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

(六)及时完善实施方案。乡镇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围绕项目总体要求,结合单个项目清单,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到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朱黎,联系电话:55128611,邮箱:yyncrjb@163.com

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2.云阳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计划表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