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公示
兹有权利人曾一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3幢1-23-5,证号为:20170002673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特向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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