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支队:持续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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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云阳交巡警城区秩序整治小组
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对云江大道、滨江大道、望江大道等
车流密集主街道区域路段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法,持续对城区道路、人行道上的违停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对违法当事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拍照取证处罚。对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坚决依法清理,拖至专门停车场。
自9月26日《关于规范云阳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实施以来,累计拖移机动车、非机动车60辆;处罚违停车辆1868辆;劝导纠正违停行为3000余人次。
云阳交巡警将按照《关于规范云阳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持续开展城区停车整治行动。
一、禁止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及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的除外),施划的停车泊位上禁止停放中大型车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隔离车辆停车泊位,不得利用停车泊位从事车辆维修、交易等活动。
三、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车等禁止驶入城区限行路段(办理城区通行证的除外)。
四、车辆应当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上或停车场内,临时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或骑轧停车泊位标线,严禁逆向停车。
五、对于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对其进行拖移。
云阳交巡警提醒广大车主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管是在繁忙路段还是斑马线、人行道
都不要违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