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民许〔2025〕28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云阳县艾花康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同意你单位名称变更为重庆市云阳县艾花康残疾人服务中心。业务范围变更为:1.组织残疾人生活重建,精神重建,职业重建,生活自理技能培训;2.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3.残疾人心理辅导,法律咨询服务;4.编织,刺绣等工艺品制作及各种委托代工;5.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6.开展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7.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服务项目。
你单位变更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云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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