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阳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县委确定的脱贫摘帽决胜年、改革开放成效年、全面小康关键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问题为抓手,深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第14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云阳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计划为18537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计划98485万元,同比增长13%;非税收入计划86885万元,同比增长6.8%。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列报方式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第14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计划为1558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0485万元,非税收入55339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602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下降4.9%,考虑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调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素,同口径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6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5.5%;非税收入完成595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6%,同比下降26.8%,考虑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调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素,非税收入同口径下降16.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8%,比2017年提高了11.1个百分点。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60214万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443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3300万元、调入资金844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4万元以及上年结转49万元后,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12681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40171万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285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基金5040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5591万元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1268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60214万元,实现超收43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175万元,非税收入超收4215万元,超收收入4390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12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12681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为105247万元,由于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第14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调整为121507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6260万元。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215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4%,考虑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调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素,同口径增长5.3%。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21507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1692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100万元以及上年结余8366万元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5289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68922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支出29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100万元、调出资金73612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1314万元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2897万元。
3.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52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2897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为1300万元,由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益逐步提高,报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批准,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计划调整为455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250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5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79.2%。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325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5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550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8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2102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9799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2163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7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7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3583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677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26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954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8519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37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7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19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教育收费由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调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计划调整为10000万元。2018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9900万元,加上年结余1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合计10091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500万元,调出资金95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合计10091万元。
(六)2018年政府债务举借偿还情况
1. 2017年底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7亿元。
2.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情况
2018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增加12.9亿元,全部为市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债务增加12.3亿元,包括新增债券资金9亿元和置换债券3.3亿元,新增债券9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新县城迎宾大道改扩建、云阳县第四初级中学建设、云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21个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3.3亿元,用于置换县城投集团、土储中心等单位的存量债务;专项债务增加0.6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单位存量债务。
3.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18年,我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务4亿元。一是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3.9亿元;二是单位自筹资金偿还债务0.1亿元。
4. 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市财政局核定我县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限额5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6亿元。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6亿元,一般债务余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全部在市级核定的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由于本次县人代会是在财政决算报市级审核前召开,市级审核后的财政决算批复情况,将在县人大常委会上予以报告。
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特点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各项资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不断扩大减税效应,全年为企业减免税费3.7亿元,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发放企业贴息371笔,贴息0.49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将转贷应急资金增加至0.1亿元,52家企业累计使用转贷应急资金0.93亿元,续贷资金1.16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二)坚持民生支出导向,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足额兑现基本民生资金需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8年,民生支出4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57.8%。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4.7亿元用于脱贫攻坚,主要用于解决整村脱贫中深度贫困镇(村)脱贫产业扶持、建卡贫困农户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土地整治。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全面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神,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全年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1亿元,重点用于生态保护、污水垃圾处理、市政管网建设、森林植被恢复等方面。全年投入资金18.9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加快实验中学等学校建设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学生免学费、建卡贫困户学生免教科书费、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住宿费等教育资助政策。全年投入资金11.7亿元,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机制。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安排11.7亿元,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优化就业补助政策,帮扶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将城乡低保人员保障线分别提高到月均546元、410元,将城乡特困、困境儿童救助标准提高到月均710元,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提高到月均546元。落实高龄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的护理补贴,将全护理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月均30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研究出台《县级预算管理办法》《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县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从县级预算、部门预算、重点专项管理三个层面对预算管理进行统一规范,县级预算管理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建立预算公开评审制度,从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入手,对县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开展全面公开评审,增加预算约束力。严格落实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收回统筹部门年底未执行完的县级专项预算1738万元。建立单位存量资金定期收回长效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指导思想,构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2018年,我县已在11个试点预算单位顺利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上线工作,已实现电子支付7531笔,累计支付金额达4.55亿元。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市级做好市与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方案,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8类18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进行划分,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
(四)严格政府性债务管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严守债务管控底线,切实做到债务总量心中有数、化解风险手中有策、债务监管肩上有责,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事件。全面清理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对债务进行分类,掌握全县公益性项目债务以及经营性项目的债务总量、期限结构、使用投向、偿还来源情况。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债务情况,制定《云阳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明确化解隐性债务期限、各年化解额度,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事件。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缓解融资压力,2018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亿元,用于21个重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缓解我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压力;争取置换债券资金3.9亿元,进一步降低政府债务融资成本。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对路阳镇、龙洞镇等10个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全县42个乡镇(街道)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对19个深度贫困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教育资助经费支出情况、医疗救助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等9个部门收支情况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票据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全县29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2015-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17年旅游发展资金”“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015年-2016年三防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组织13个单位对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管理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保运转、促发展压力更加突出;税收结构还不合理,新旧动能转换尚未到位;部分支出绩效不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尽管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点上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手段、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9年预算草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县城移民搬迁20周年。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突出“大生态、大扶贫、大旅游、大健康、大数据”五大重点,众志成城、苦干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高质量发展,将资金重点投向“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五大重点”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二是调整结构。强化整合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与此同时,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县乡两级财力和支出需求,强化对困难地区的补助,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四是讲求绩效。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强化支出政策对部门预算安排的约束作用。五是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改革政策相衔接。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的各方面因素,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73300万元,同比增长8%以上,税收收入预计110740万元,同比增长10%左右,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33300万元,同比增长9.7%左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4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7330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长8%以上。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8090万元、调入资金72200万元、上年结余55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422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628221万元,加预计上解上级支出2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5422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7330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长8%以上,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10740万元,比2018年增长10%左右;非税收入预计62560万元,比2018年增长5%左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教育支出17016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营养促进工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政策;增强校园安全保障;缓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压力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07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文化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全民健身运动、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支出;落实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政策;实施就业再就业补助;落实城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偿等。
——卫生健康支出102788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投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缓解困难群众医疗支出压力;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持等。
——节能环保支出1889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环境监测与服务等。
——城乡社区支出12881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投入;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市政、环卫正常运转;加快中心镇、小城镇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82159万元。主要用于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业实用技术转化与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山坪塘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防治;加大农业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投入,增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等。
——交通运输支出3523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支持全县“四好农村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微循环。
——住房保障方面支出1973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廉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和修缮加固。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债务付息支出84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利息和债券发行费用。
——预备费70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3330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长9.7%,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8402万元、上年结转1314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301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预计107816万元,加上解支出3200万元,调出资金6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3016万元。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重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804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土地开发整治;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廉租住房建设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3523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库区产业发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移民迁建城镇基础设施完善;植被恢复与生态走廊建设等。
——债务付息支出90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级转贷我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利息和债券发行费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计14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利润收入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预计7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700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00万元。本级支出主要是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调出700万元,统筹用于精准扶贫、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补贴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等。
四、2019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
全县财政将围绕县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完成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涉企33条”“经济10条”等转型升级政策,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依托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双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动态跟踪服务事项工作进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全县交通、水利、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统筹好各类资金,大力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创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立足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社会保障和健康卫生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改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围绕“病有所医”,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提高健康产品供给水平。提高城乡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继续支持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的涉农资金重点投入脱贫攻坚。提高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用好养老保险、医疗补助、就业扶持、贷款贴息、临时救助、低保线与脱贫线“两线合一”等各项政策,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创新财政支农模式,探索银企担、“银企担+政府”等,以补贴、补助、担保、贴息、贴费、保险、融资租赁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引导进行股份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落实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产业。
(四)健全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政改革
全力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将相关工作数据接入监督系统。加大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力度,完善非税收入执行定期分析制度,提高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加大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提高国有资产收益。完善县属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规范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完善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优化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乡镇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五)加强债务管控,防范化解风险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控目标,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有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资产,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通过合规方式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有效保障公益性在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六)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
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评审范围,将预算绩效作为评审重点内容。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以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抓手,重点关注农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资金,对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价,确保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问题整改责任制,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挂钩,实现绩效管理常态化。
各位代表!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在各项财政工作中,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一般性非税收入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以及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资本)有偿使用收入及其它收入等一般性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11项基金。
3.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4.财政民生投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应统计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与老百姓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近年来,我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大决策,逐步形成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的财政民生投入机制。
5.税收返还:指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补偿。
6.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7.定向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8.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解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不包括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
9.增收和超收:增收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完成实绩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10.结转:指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11.土地出让收入: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1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即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13.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部门支出。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14.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相关规定设立,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政府债务:即政府性债务中的一类债务,仅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含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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