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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贯彻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市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等政策,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工作,审核报批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承办县内我国烈士和外国在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承担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等工作。

7.落实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8.承担云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设办公室、权益维护科、安置科、优抚科4个内设机构 。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云阳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云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阳县光荣院)。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次改革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职责、县人力社保局的军转安置职责等整合设立重庆市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光荣院)预决算纳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30.61万元,支出总计2,630.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0.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3.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2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57.3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67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基本支出306.75万元,占18.29%;项目支出1,370.46万元,占81.7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5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30.6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0.6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3.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9.92万元,增长410.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住房改革支出等经费共计1,859.9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7.3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89万元,增长269.99%。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住房改革支出等经费支出共计1,223.8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9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9.93万元,占97.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58万元,增长283.20%,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共计1,204.5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3.70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1万元,增长134.19%,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等经费支出共计19.3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3.58万元,占0.8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标,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增加,办公经费等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0.00万元。本年收入6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23.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来云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9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支出数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3.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执行率高、服务对象满意。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军休干部调资待遇补助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执行率达10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4万元,执行数为5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的兑现19名军队离退休干部调资款,资金正常运行、专款专用,军队离退休干部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军休干部调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

2.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军休干部调资待遇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53.04万元,全年执行数53.04万元。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休干部遗属调资款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19]39号)文件,2019年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调资待遇补助资金53.04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军政[2019]640号)要求,及时准确的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休干部遗属调资款,确保项目资金的执行到位。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休干部遗属调资工作的正常运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军休干部19人,完成值100.0%。

质量指标。及时准确的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调资,完成值100.0%。

时效指标。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完成值1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提高军休干部生活质量,落实军休干部各项待遇。

可持续影响。资金正常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准确的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休干部遗属调资款。保证了军休干部调资工作健康运行,保障了军队建设的需要,提升了军人荣誉感,促进了社会和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军休干部19人,满意度100.0%

(3)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后续将制定军休干部调资待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并进行通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整改结合机制。

(4)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军休安置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我县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调资经费落实到位。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36881。

附件1: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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