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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派出机构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公安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参与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参与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7、依法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10、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管理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

11、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来我县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县的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14、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5、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公安局(本级)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内设机构23个(含交巡警大队),其中执法勤务类机构14个、综合管理类机构6个(不包括公安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监管场所3个,36个公安派出所(包括水上派出所)。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5373.96万元,支出总计25373.9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5373.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3.9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5373.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122.89万元,占67.48%;项目支出8251.07万元,占32.5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73.9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73.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6.32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清算追加下达人员经费和职业年金共计156.25万元,追加下达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云阳县建设项目建设经费500万元,车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资金1547.45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新办企业印章刻制费156.18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3.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25.1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6.32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清算追加下达人员经费和职业年金共计156.25万元,追加下达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云阳县建设项目建设经费500万元,车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资金1547.45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新办企业印章刻制费156.18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财政不再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891.23万元,占8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4.98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6.55万元,占9.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30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829.54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6.18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1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办企业印章刻制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000.46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2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6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0.5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策性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3057.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2.1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3.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58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预算了160万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只购置两台34.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购置了两台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34.9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勤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07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只购置了两台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修理费、路桥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公务接待费24.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1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0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8辆;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20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9.99元,车均购置费3.49万元,车均维护费4.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4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视频会议增多,现场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相关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7.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1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7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案业务装备、招聘辅警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251.07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因涉密,不予公开。

项目名称

辅警及巡逻处突专业队伍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云阳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云阳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95.74

1495.74

1495.74

10

1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95.74

1495.74

1495.74

10

1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特警大队继续发挥“五特”精神,本着“抓一批、少一批”的原则,加大巡逻防控的盘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压缩犯罪分子作案空间,严控城区可防性案件发案;

1. 特警大队继续发挥“五特”精神,本着“抓一批、少一批”的原则,加大巡逻防控的盘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压缩犯罪分子作案空间,严控城区可防性案件发案;

2.加强日常训练,着力提高处突实战能力;

2. 加强日常训练,着力提高处突实战能力;

3.及时处置各类利益群体的非访、缠访、围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及各类突发暴力恐怖案事件。

3. 及时处置各类利益群体的非访、缠访、围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及各类突发暴力恐怖案事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均协助民警开展警务活动

≥5000人/次

5470

15

15


数量指标

盘查车辆次数

≥500次

579

15

15


质量指标

辅警训练考核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突发性案事件处置时到达城区5条必巡线路的各点

≤5分钟

≤5分钟

10

10


时效指标

按月发放辅警工资及缴纳社保

及时

及时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群众安全感≥90%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58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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