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文备〔2015〕526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
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发〔2014〕34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
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度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民工程验收大纲》(以下简称“竣工验收大纲”)要求,特制定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的部署,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全面、系统、综合的验收,客观评价我县长江三峡移民工作取得的成效,为重庆库区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全面合格奠定基础,保障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总体原则
1.落实责任,分级实施。遵循三峡移民工作体制,在国务院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委员会和重庆市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县政府全面负责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领导,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2.依法依规,保证质量。依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竣工验收大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及相关文件,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进行验收评定,保证竣工验收的质量。
3.保持连续,注重实效。充分利用一至四期移民工程阶段性验收成果,保持验收工作的连续性、系统性,根据竣工验收工作特点,完善工作要求,注重竣工验收的实效性。
4.全面综合,真实客观。综合查验移民工程建设及其成效,全面验收移民安置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移民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情况,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制定并下发《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4〕97号),成立“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覃昌德同志任主任,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县移民局、县国土房管局、县文广新局、县档案局等1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分类验收组。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局,由副县长朱锡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标、刘道春、李珉卿、李建军、姚洪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验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分类验收组负责制订本大类验收工作指南,并组织自查验收,形成自验报告;负责市级初验、国家终验迎检准备工作和相关专项验收配合工作。
三、验收依据、范围和内容
(一)验收依据
主要依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移民安置规划》、《竣工验收大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各部门制订出台政策性文件。
(二)验收范围
全县三峡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国家和重庆市批准的三峡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任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任务,以及实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调整任务、个案处理任务;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任务,以及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规划任务。
(三)验收内容
1.农村移民安置验收内容
(1)移民生活安置,包括移民搬迁建房及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民生活安置补偿费兑现情况。
(2)移民生产安置,包括移民农业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其他非农业安置,生产安置费使用情况。
(3)农村库周交通设施和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运行情况。
2.县城迁建验收内容
(1)县城居民、单位和占地移民搬迁及房屋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使用,占地移民生产安置情况。
(2)县城迁建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半淹县城旧城功能恢复,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运行情况。
3.集镇迁建验收内容
(1)集镇居民、单位和占地移民搬迁及房屋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使用,占地移民生产安置情况。
(2)集镇迁建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半淹集镇旧集镇功能恢复,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运行情况。
4.工矿企业搬迁验收内容
(1)搬迁改造工矿企业生产设施建设,受淹住房复建,职工安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使用情况。
(2)破产关闭和一次性补偿销号工矿企业补偿资金兑现,受淹住房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使用情况。
5.专业项目复建验收内容
(1)公路桥梁、港口码头、航道设施、水利水电、输(变)电、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天然气管道、水文站与河道观测设施、人防工程等专业项目复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运行情况。
(2)库尾汛后影响的排污口、水电站(抽水站)、人防工程、拦河坝、低水位码头等专业项目处理方式、处理效果。
6.环境保护项目验收内容
移民安置规划中的生态建设、人群健康保护与监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项目管理与监理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维护情况。《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有关内容按国务院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组织年度考核。
7.滑坡处理验收内容
移民安置规划中的崩滑体治理、塌岸防护、边坡治理、2008年试验性蓄水影响处理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维护情况。
8.文物保护验收内容
(1)地面文物保护包括搬迁保护、留取资料、原地保护等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与成效。
(2)地下文物保护包括勘探发掘、登记建档等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和管理等。
9.移民档案管理验收内容
(1)移民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2)移民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利用、信息化等情况。
(3)移民档案进馆项目完成情况。
10.地质灾害防治验收内容
(1)二、三期崩滑体治理、塌岸防护和搬迁避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维护。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
11.高切坡防护验收内容
(1)移民安置区二、三期高切坡防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维护,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防护项目安全评估。
(2)移民安置区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
在开展分类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客观评价三峡工程建设以来国家制定出台的对口支援等扶持政策及其实施成效、三峡移民搬迁安置效果,总结移民工作基本经验,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安排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四、自验程序、方法及评定
农村移民安置、县城迁建 、集镇迁建、工矿企业搬迁、专业项目复建、环境保护、滑坡处理等七个分类验收,由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印发的《竣工验收大纲》组织自验。文物保护、移民档案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高切坡防护等四个专项验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验收大纲组织自验收,其验收结论纳入全县移民工程竣工验收自验报告。
(一)验收程序
1.移民工程项目法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规程规范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移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云阳府发〔2001〕149号),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完成验收基础表、分项验收表、分类验收表的填报和汇总,并做好接受县级自验准备。
2.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全县移民工程进行全面自查验收,组织编写并召开全体会议审查自验报告;在自验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县人民政府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出初验申请。
3.本县地域内非县隶属的企事业单位迁建及专属项目复建,由其签订合同的主管部门,依据《竣工验收大纲》组织自验,向重庆市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交自验报告。
(二)验收方法
对一期至四期阶段性验收成果和验收整改、稽察整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整理,对2008年四期阶段性验收后实施的移民工程项目进行分类逐项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分类逐项汇总,全面开展自查验收。分类复核汇总的验收方法如下:
1.农村移民安置。农村移民生活安置以户为基础、生产安置以户或村民小组为基础复核、以村为单元汇总,逐村进行验收及评定,验收结果逐乡镇(街道)汇总;农村库周交通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项目为基础复核、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汇总,逐乡镇(街道)进行验收及评定,并汇总全县验收结果。
2.县城迁建。以户和项目为基础复核,以整座县城为单元汇总,进行验收及评定,并汇总验收结果。
3.集镇迁建。以户和项目为基础复核,以每座集镇为单元汇总,逐一进行验收及评定,并汇总全县集镇验收结果。
4.工矿企业搬迁。以户为基础复核、以方式类型(搬迁改造、破产关闭和一次性补偿销号)为单元汇总,逐类进行验收及评定。
5.专业项目复建。以项目为基础复核、以行业为单元汇总,逐行业进行验收及评定。
6.环境保护。以措施类型为单元汇总,逐类进行验收评定。
7.滑坡处理。以项目为基础复核,以处理类型(崩滑体治理、塌岸防护、边坡治理、2008年试验性蓄水影响处理)为单元汇总,逐类进行验收及评定。
(三)验收评定
根据分类验收内容和特点,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移民安置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移民迁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移民安置效果,进行查验评定。
1.农村移民安置验收合格标准。移民生活安置和生产安置规划任务全部完成,补偿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销号手续已办理;农村库周交通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农田防护工程建设等规划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指标达到移民规划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使用)正常。
2.县城迁建验收合格标准。居民、单位、占地移民搬迁及房屋建设和占地移民生产安置规划任务全部完成,补偿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销号手续已办理;移民迁建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指标达到移民安置规划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使用)正常;建设用地手续已办理。
3.集镇迁建验收合格标准。居民、单位、占地移民搬迁及房屋建设和占地移民生产安置规划任务全部完成,补偿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销号手续已办理;移民迁建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指标达到移民安置规划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使用)正常;建设用地手续已办理。
4.工矿企业搬迁验收合格标准。工矿企业搬迁改造、破产关闭和一次性补偿销号等任务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矿企业的职工已按规定安置,破产关闭和一次性补偿销号工矿企业补偿资金已按规定兑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使用)正常。
5.专业项目复建验收合格标准。专业项目复建规划任务全部完成,技术指标达到移民安置规划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正常;库尾汛后影响处理补偿资金已落实到位。
6.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标准。环境保护项目全部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运行(使用)正常。
7.滑坡处理验收合格标准。崩滑体治理、塌岸防护、边坡治理、2008年试验性蓄水影响处理计划任务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过试验性蓄水检验,运行正常。
(四)验收结论
通过对移民安置规划内的任务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等分类竣工验收,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移民搬迁安置效果等进行客观评价,作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自验结论。
五、验收工作安排
(一)验收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10日)
成立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编制县移民竣工验收工作方案,完成与技术咨询单位对接。清理汇总移民规划任务主要指标,复核整理一至四期阶段性验收成果、验收整改及稽察整改、审计整改情况。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迁建单位开展自查,完成验收表填报和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
(二)县级自验阶段(2014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
复核汇总验收基础表、分项验收表和分类验收表以及验收评价表;开展自查验收,形成七个分类验收自验报告和自验总报告(送审稿);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审议自验报告;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申请市级初验。
(三)市级初验阶段(2015年1月至4月底)
开展自验回头看,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市级初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市验收组开展初验工作。
(四)国家终验阶段(2015年5月至10月底)
整改初验提出的问题,做好国家终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国家专家组和行政组开展终验工作。
六、验收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三峡工程的重要地位及特殊性,决定了做好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意义。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既是向全国人大报告三峡工程建设成就的需要,又是工程完建和转入正常运行的必经程序,还是对广大干部群众所做贡献的充分肯定,更是对社会关注的正面回应。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移民工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验收工作,按时全面完成移民工程竣工验收任务,为我县前三峡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严格依照大纲,规范验收行为
移民工程竣工验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工程涉及面广,验收内容复杂,跨度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在验收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循验收大纲,牢牢把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总体要求。不缺位就是不缩小验收范围,不压减验收内容;不越位就是不超越验收边界,只做“规定动作”,不做“自选动作”;不错位就是不把与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无关的内容扯到竣工验收中,节外生枝。同时,正确处理好移民工程竣工验收与阶段性验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移民工程竣工验收与三峡后续工作的关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分类验收组的指导下,扎实做好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各项工作。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移民局、国土房管局、文广新局、档案局等牵头部门要把验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要把验收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验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搞好专项验收的组织实施。县验收办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落实验收组的各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验收中的问题,搞好服务保障,发挥承上启下和协调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充分发挥技术咨询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县移民局要充分做好与长江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的技术咨询委托和对接工作,为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各相关方面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搞好竣工验收工作。
(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验收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正确地舆论导向,营造宽松的社会氛围。一是遵守宣传纪律。竣工验收宣传工作原则上由国家验收委员会和重庆市验收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一律不搞宣传报道。二是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将验收工作有关情况向外界透露。三是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维护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坚决查处、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分析研判竣工验收期间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由县信访办牵头,会同县应急办、公安局、移民局编制信访稳定工作预案,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多方协同参与,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验收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附件:1.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任务
分解表
2.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时间
安排表
3.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填报
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任务分解表
| 验收分类 | 县级领导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职 责 任 务 |
一 | 验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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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秘综合组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验收办成员单位 | 负责验收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撰写自验报告和相关汇报材料,制作初验、终验汇报片。各成员单位负责撰写对应专项验收自验报告和汇报材料。 |
2 | 信访稳定组 | 朱锡祥 | 县信访办 | 刘学东 | 县应急办、移民局、公安局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 | 制定竣工验收移民信访稳定工作预案,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
3 | 后勤保障组 | 朱锡祥 | 机关事务局 | 唐宗林 | 验收办成员单位 | 做好市级初验和国家终验工作的会务、食宿、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应专项验收后勤保障工作。 |
二 | 验收工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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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移民安置验收组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移民乡镇(街道)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自查和填表工作,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2 | 县城迁建验收组 | 王光荣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新城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市政局、县教委等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自查和填表工作,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3 | 集镇迁建验收组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移民乡镇(街道)、县建委、国土房管局、县教委等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开展自查和填表工作,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4 | 工矿企业迁建验收组 | 肖初海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经信委(库调办)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指导迁建单位开展自查,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5 | 专业设施复建验收组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交通局、水务局、文广新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6 | 环境保护验收组 | 王光荣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局 | 收集整理验收所需基础资料,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组织县级自验;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档案整理和移交,形成1993-2013年环境监测自查报告;县卫生局负责人群健康监测档案整理和移交,形成1993-2013年人群健康监测自查报告。 |
7 | 滑坡处理验收组 | 郑 标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国土房管局 | 收集整理滑坡处理、安全入住高切(边)坡治理资料。会同技术咨询单位汇总复核验收表,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 |
8 | 文物保护专项验收配合 | 杨清华 | 县文广新局 | 李建军 | 县旅游局 | 按照国家文物局制定的专项验收大纲,做好自验工作,形成本大类自验报告。配合做好市级初验和国家终验工作。 |
9 | 移民档案专项验收配合组 | 杨清华 | 县档案局 | 姚洪茂 | 县移民局 | 指导移民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按照三峡办制定的专项验收大纲,开展自验工作,形成本专题自验报告。配合做好市级初验和国家终验工作。 |
10 | 地质灾害专项验收配合组 | 王光荣 | 县国土房局 | 李珉卿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专项验收大纲,做好自验工作,形成本专题自验报告。配合做好市级初验和国家终验工作。 |
11 | 高切坡防护专项验收配合组 | 郑 标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按照三峡办制定的专项验收大纲,做好自验工作,形成本专题自验报告。配合做好市级初验和国家终验工作。 |
附件2
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表
| 工 作 阶 段 及 内 容 | 完 成 时 间 |
一 | 验收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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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立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机构,制定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与技术咨询单位对接。 | 2014年8月16日 |
2 | 清理汇总移民规划任务主要指标,复核整理一至四期阶段性验收成果、验收整改及稽察整改、审计整改情况。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 | 2014年8月31日 |
3 | 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迁建单位开展自查,完成验收表填报和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 | 2014年10月10日 |
二 | 县级自验阶段(2014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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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收集汇总验收基础表、分项验收表和分类验收表,以及验收评价表。 | 2014年10月15日 |
5 | 开展自验并形成七个分类验收自验报告和自验总报告(送审稿)。 | 2014后11月10日 |
6 | 召开竣工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会,审议自验报告。 | 2014年11月20日 |
7 | 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申请市级初验。 | 2014年12月31日 |
三 | 市级初验阶段(2015年1月至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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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自验回头看,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市级初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 2015年4月 |
9 | 配合市验收组开展初验工作。 | 由市验收组确定 |
四 | 国家终验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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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整改初验提出的问题,做好国家终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 由国家验收组确定 |
10 | 配合国家专家组和行政组开展终验工作。 | 由国家验收组确定 |
附件3
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验收评价表类别 | 县级领导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县移民局(验收办)对接联系人 |
1 | 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计(评价表1) | 赵 勇 | 县统计局 | 林德华 | 相关部门(单位) | 验收办:向雪莲 |
2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对口支援) | 肖初海 | 对口支援办 | 胡乾毅 | 相关部门(单位) | 企迁科:徐雪松 |
3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后期扶持、三峡库区移民专项资金、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提前蓄水补助)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财政局 | 后期扶持(后扶科:卢伟); 专项资金(后扶科:卢伟); 耕地占用税(农安科:熊云);土地出让金(城迁科:侯民幸);蓄水补助(水库科:张技军)。 |
4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技改专贷、工矿企业结构调整、电力扶持专项资金、工矿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专项补助) | 肖初海 | 县经信委 | 晏永久 | 相关部门(单位) | 企迁科:张技军 |
5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自用物资进口税返还、三峡电站税收分配) | 赵 勇 | 县财政局 | 秦茂涛 | 相关部门(单位) | 企迁科:徐雪松 |
6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 | 汤洪涌 | 县水务局 | 周永佩 | 相关部门(单位) | 验收办:张技军 |
7 | 扶持政策及效果统计表(评价表2-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库区基金) | 赵 勇 | 县发改委 | 曾 郴 | 县移民局、经信委 | 后扶科:卢伟 |
8 | 农村移民安置效果统计表(评价表3.1)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相关乡镇(街道) | 农安科:熊云 |
9 | 城(集)镇迁建与建设效果统计表(评价表3.2)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新城管委会及相关乡镇(街道) | 县城迁建(城迁科:侯民幸); 集镇迁建(农安科:熊云)。 |
10 | 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专业项目)复建与建设效果统计表(评价表3.3) | 朱锡祥 | 县移民局 | 刘道春 | 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 | 规划科:程良川、何玉云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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