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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保障的对象有哪些、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日期:2023-04-19 字体:【


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保障的对象有哪些、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一、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分为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公租房对象,申请标准分别如下:

(一)廉租房保障对象廉租房保障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城镇家庭;二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840元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在云阳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县城区内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云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二、如何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

廉租房保障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公租房保障对象向县房地产管理所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资料

1. 《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 婚姻状况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民政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丧偶人员提供户口簿)。

三、审核配租流程

(一)廉租房保障对象审核流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群众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县住房城乡建委复审

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转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城乡建委。经审核,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审核流程。公租房保障对象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一次公示。即由县房地产管理所在收到申请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并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三)配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房源数量进行轮候摇号,摇号确认后,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签订《云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对该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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