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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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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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CQ202405310027 |
云阳县规划局下发文件,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岐山村10组逸林度假村小区1期6栋1单元7-2在龙缸景区保护区,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拆除房屋。县政府牵头区规资局、林业局、公安局、镇政府、生态环保局强制拆除,按照原购房价赔偿,不予赔偿装修等费用,投诉人不认可该赔偿方案,且当时县政府是威胁强制居民拆除的,不让居民通过网上渠道发布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有视频证据等材料) |
云阳县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反馈问题1:关于县政府牵头县规资局、林业局、公安局、当地政府、生态环保局强制拆除,按照原购房价赔偿,不予赔偿装修等费用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首先,该处房产属于违法建筑,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地产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要件,举报人购买的房产及与违建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其次,此处房产属精装房,在违建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初始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装修费用。为最大限度保护购房群众利益,在开发商未及时退还购房者房款之前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购房者与违建开发商的初始购房合同价予先行代偿,代偿款项包含房款、装修、大修基金等,并结合实际补贴了一次性搬家补助3000元/户。 反馈问题2:关于县政府是威胁强制居民拆除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为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项目不符合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且未办理用地手续。其项目建设业主以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非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严格按照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两停三拆一查封”的整改方案并加以整改,对已建成的房屋予以没收。由于项目不符合森林公园管理相关要求,我县依法对处于没收状态的违法建筑全面实施拆除并复绿,在拆除前通过张贴通告、电话、短信等方式与购房业主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存在威胁的情况。 |
不属实 |
一是针对信访人诉求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向信访人反馈。二是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信访人事心双解。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人反映的2个问题逐项梳理、逐一核实,发现问题不属实2个。多次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处置意见,对其反映不属实、不合理的诉求,当面予以解释说明,信访人对调查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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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3CQ202406020033 |
投诉人2017年在云阳县购买了清水逸林度假村6号楼8楼共7套房。2019年装修时,正在修建的10号楼修了一半就停工了,据说是因为探到了生态卫星红线,但没过多久,政府又让开发商把10号楼修建完工了,并且卖给了老百姓。这个房子是当初云阳县政府招商引资修建的。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既然知道那里是森林公园,要保护环境,为什么要招商引资去那里修酒店利商品房,并且在长达近10年的时间里,云阳县县委、县政府、自然资源局及住房管理部门不履行任何监管职责,到2023年7月,突然出一个通知,说该房为违建,要没收所有业主的房屋,说要交给相关企业处理。所以他们在去年7月用一个月时间,用停水停电、动用特警、还用业主子女、亲属的工作作为威胁,逼迫1400多户业主签了不平等清退协议,并且协议上公然写明不允许上访!他们起先说没收大家的房子,不能假没收,要每个人都签一份真的协议,等上面检查通过后又将房子卖回给业主,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2023年12月15政府通知大家去搬家,否则责任自负,竟然在15天之内强拆了1400多户业主的房屋(清水乡人民政府充当马前足实施的强拆),云阳县委、县政府为了政绩,为了蒙骗中央领导,他们数年不作为、乱作为。他们在拆了房子之后,在被拆的房子社区门口又立了一个清水康养城的广告牌,准备大兴土木!让老百姓不得怀疑他们所谓的复林是假,低价拆了老百姓的房子、今后高价出售清水康养城的房子是真!当地政府单方面作决定只补偿业主当初买房时的价格,可很多业主是买的二手房,房价上涨了至少一倍,投诉人因为买的房子多没有签字,政府强拆了投诉人的房子,并且分文没有赔偿。投诉人请了律师,但法院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不予立案。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是弱势群体,面对地方政府的强权,无能为力,希望督查组为老百姓做主。 |
云阳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反馈问题1:关于修建10号楼停工及政府又让开发商把10号楼修建完工后并卖给老百姓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我局巡查发现逸林度假村违建问题后,于2018年9月6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云国土房管[责令停止]〔2018〕56号);2019年8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云规划资源[处罚告知]〔2019〕18号);2019年8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云规划资源[处罚决定]〔2019〕18号);2020年3月23日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云规划资源[行政催告]〔2020〕5号)。该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职能部门发现后依法履职,按程序开展查处,直至2023年7月实施拆除复绿。商品房开发销售实行房屋预售许可制,购房时应当核验是否取得预售许可。我县相关部门从未对该项目核发过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存在政府让开发商修建完工并卖给老百姓的问题 反馈问题2:关于县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我县清水土家族乡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为完善景区配套接待设施,推进龙缸旅游景区开发,原云阳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开发企业签订《云阳龙缸景区旅游接待设施项目招商合同》,项目名称均为星级旅游接待设施。并未将避暑房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 反馈问题3:关于各职能部门履职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以来,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就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停止违建并及时消除违法建筑,而违建业主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抢建。2019年8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该违建问题后,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两停三拆一查封”的整改方案并加以整改,对已建成的房屋予以没收。依法没收的房屋属于国有资产,应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因此,我县发布公告,在最大限度保护购房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及时代偿清退购房款项,实施了房屋腾退并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由于项目不符合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管理相关要求,2023年12月,我县对处于没收状态的违法建筑全面实施拆除并复绿。不存在等上面检查通过后又将房子卖回给业主的情况。 反馈问题4:关于清退协议等相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在拆除前通过张贴通告、电话、短信等方式与购房业主进行了一对一的充分沟通,不存在威胁的情况,协议的签订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而为最大限度保护购房群众利益,在开发商未及时退还购房房款之前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购房者与违建开发商的初始购房合同价予先行代偿,代偿款项包含房款、装修、大修基金等,并结合实际补贴了一次性搬家补助3000元/户。目前除逸林酒店项目7套房屋尚未签订清退协议外,其余全部购房户均签订了清退协议并清退房款,不存在逼迫1400户业主签订不平等协议问题。 反馈问题5:关于二手房差价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逸林度假村避暑房属于违法建筑,未依法取得规划、用地、建设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受法律保护。当购房业主进入市场交易时,应当核验其是否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私下协商签订购房合同,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不合规的交易行为政府不予代偿。 |
不属实 |
一是针对信访人诉求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向信访人反馈。二是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信访人事心双解。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人反映的5个问题逐项梳理、逐一核实。发现问题不属实5个。多次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处置意见,对其反映不属实、不合理的诉求,当面予以解释说明,信访人对调查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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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3CQ202406040057 |
来信人称是重庆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岐山村10组逸林渡假村业主,云阳县在清水乡招商引资开发逸林度假村避暑房已长达7年之久,550余家都纷纷来购买,最长的住了六、七年,原本老人在炎炎夏日有个避暑乘凉养老、孩子暑假有个快乐成长的地方,但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县政府五大部门在今年7月3日突然公告要“依法”拆除、没收“违法建筑”,8月15日前将小区“违法建筑”停水停电、全部查封、登记腾退房屋。 疑问1: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 情况公示表(中环督(渝)转[2019793]号、云环督转[2019]32号)https://www.yunyang.gov.cn/ztzI_22926/zqhbdczxdyyzt/202007/t20200729_7732456_wap.html,重庆市云阳县规自治局2019年8月公布整改措施及成效。1、措施:“两停”、“三拆”、“一查封”,但事实并非如此,“两停”2019年并未停止建设,截止2022年年底,云端花园楼盘在乡政府给予通水、通电情况下仍开工建设;“三拆”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整整4年时间并未公告通知拆除;“一查封”在4年时间各楼盘并未查封均正常营业。2、成效:已停止供电、供水、拆除塔吊设备和售房部、拆除项目销售 广告。已建成的房屋依法完善了执法程序,作出没收处罚,于2020年4月16日移交国有资产部门管理处理。事实并非如此,并未停止供电、供水及塔吊、售房部、销售广告拆除,也未完善执法程序,业主也未接到移交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处理通知。3、县政府每年(含2019年后)在清水土家族女儿节主要领导亲临,大肆宣传楼盘康养、支援地方经济,而绝大多数业主均在2019年后购买并重金精装修,误导业主购买蒙受巨大经济、精神损失。 疑问2:2023年7月3日五大职能部门(规自、林业、环保、建委、公安)公告“关于联合开展清水土家族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与《重庆市云阳县规自治局2019年8月公布整改措施及成效》是否矛盾,如2019年8月至2023年7月4年时间还未整改到位,是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欺上瞒下还是有渎职行为?或是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检查到后实在瞒包不住后才出此下策? 疑问3:云阳县清水龙缸地质公园森林红线划定日期并未公示或解释明确,是政府招商引资开工建设后划定还是之前划定?如是招商建设后划定 政府应当承担责任?如是招商建设前划定请查明事实并公示。划定范围半径距景区5-10公里,如此大范围森林红线是否有故意骗取国家补贴嫌疑? 疑问4: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了解过程,开发商表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政府全程参与农民土流转征收及补偿,而在建设过程中多次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土地办证事宜一直未果,这是政府故意放贼后再打贼? 疑问5:工作组某领导承认酒店为招商引资、具有招商协议属合法建筑,那为什么一并被依“法”拆除?而同样在森林红线范围内城投江莱集团在草场开发建设的酒店及避暑房未被“依法”拆除? 疑问6:业主搬离后,一会儿是“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封”一会儿是“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封”,到底是哪个查封才是合法的?为什么不是“人民法院”来查封?他们有权力查封房屋? 疑问7:建筑拆除后为什么在就近松树湾取种植土?不是挖新伤补旧伤吗?为什么不在森林红线范围外取土覆盖? 疑问8:清退协议为甲方“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单方协议,协议的本质为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意见统一才称为协议。而清退协议均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为政府单方意愿且多数为霸王条款更不能提出信访,协议也全为乙方责任并未提及甲方责任及义务。 疑问9:协议签定均不为业主本人意愿,教育、医疗等公职人员均受领 导电话或现场劝说签清退协议,否则本人及亲属暂不工作。这是部门领导的个人作风还是受某些人为的控制? 疑问10:清退协议为什么只退还初始购房款?为什么不按市场价格进行清退?装修、利息、通膨损失为什么都要让老百姓承担? 疑问11:群众信访内容实事求是,为什么信访回复“乱作为的信访不属实,我局对你的诉求不予支持”? 疑问12:工作组某领导告知某些部门存在工作失职,事后会处理相关人员,但10个月后并未有消息称处理过相关失职人员。 疑问13:拆除过程中为什么通过公安网监系统屏蔽业主抖音、微信、朋友圈等软件,涉及拆除图片及视频均被告知删除,否则追究个人责任?是某些居心叵测还是心虚?不想让全国人民或全世界看到事实真相? 疑问14:“康养成”广告现明目张胆在原拆除遗址宣传,是故意在老百姓心上撒盐还是准备原址新建? 看到业主群业主愤愤不平的言语、孩子抽泣的哭声,他们的作为不仅 损坏了老百姓的财产(有的二手房更惨)利益,还夺走了老人们幸福的晚年生活、让孩子失去幸福童年的记忆!我心的血都快滴干了!诉求:现督促组终于来了,恳请督促组领导予于重视!请领导在职责 范围内的予以核实,职责范围外请将资料转交相关部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
云阳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反馈问题1: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中环督(渝)转2019793号、云环督转(2019)32号,重庆市云阳县规资局2019年8月公布整改措施及成效。1、“两停三拆一查封”,但事实并非如此,“两停”2019年并未停止建设,截止2022年年底,云端花园楼盘在乡政府给予通水、通电情况下仍开工建设;“三拆”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整整4年时间并未公告通知拆除;“一查封”,在4年时间各楼盘并未查封均正常营业。2、成效:已停止供电、供水、拆除塔吊设备和售房部、拆除项目销售广告。已建成的房屋依法完善了执法程序,作出没收处罚,于2020年4月16日移交国有资产部门处理。事实并非如此,并未停止供电、供水及塔吊、售房部、销售广告拆除,也未完善执法程序,并未停止供电、供水及塔吊、售房部、销售广告拆除,也未完善执法程序,业主也未接到移交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处理通知。3、县政府每年(含2019年后)在清水土家族女儿节主要领导亲临,大肆宣传楼盘康养、支援地方经济,而绝大多数业主均在2019年后购买并重金精装修,误导业主购买蒙受巨大经济、精神损失。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8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后反馈我县清水土家族乡违建问题,相关部门对逸林度假村、云端花园、云顶酒店、花漾山谷4个违建项目按照“两停三拆一查封”的措施开展查处整改。其中,对逸林度假村项目,2019年8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云规划资源[处罚告知]〔2019〕18号);2019年8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云规划资源[处罚决定]〔2019〕18号);2020年3月23日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云规划资源[行政催告]〔2020〕5号)。通过查处整改,拆除了在建基础工程、塔吊设备和售房部、项目销售广告等,相关部门及清水乡政府多次函告供水供电部门停止供水供电;对已建成的房屋依法实施了查封并没收,2020年4月13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以非法财物移交书[非法财物移交]〔2020〕5号向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了没收违法建筑资产移交手续;2020年4月16日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出具《关于接受重庆龙缸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非法财物的函》(云国资非〔2020〕5号)予以接收,所有整改措施当时已落实到位。2020年5月27日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系统上报整改销号,2020年7月29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整改成效。清水土家族女儿节是当地的传统节日,清水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具备发展生态旅游的良好基础,对此,我县在《云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3)》指导下,专门编制了《清水康养城规划》,以指导清水土家族乡旅游资源开发。发展旅游避暑地产必须符合规划、依法用地、合规建设,而不能无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违法建设。 反馈问题2:2023年7月3日五大职能部门(规资、林业、环保、建委、公安)公告“关于联合开展清水土家族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通告”与《重庆市云阳县规自治局2019年8月公布整改措施及成效》是否矛盾,如2019年8月至2023年7月4年时间还未整改到位,是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欺上瞒下还是有渎职行为?或是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检查到后实在瞒包不住后才出此下策?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存在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整改成效有反弹情形,但不存在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欺上瞒下和渎职行为。2020年7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公告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成效后,部分违建开发商擅自启封查封资产并销售房产,个别违建开发商甚至抢建新增数栋违法建筑并对外销售。在此过程中,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多次向违建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消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等,但相关开发商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加之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清水土家族乡违法建设整治出现反弹回潮。为此,2023年7月,我县对标2019年8月制定的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其中:对新增抢建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复绿,对2019年已建成的房屋全面落实房屋清退、查封、没收、移交程序。2023年12月,对处于没收状态的违法建筑全部实施拆除并复绿。逸林度假村等项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专项规划,我县按上述方式整改,既是严格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更好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不存在欺上瞒下的情况。 反馈问题3:云阳县清水龙缸地质公园森林红线划定日期并未公示或解释明确,是政府招商引资开工建设后划定还是之前划定?如是招商建设后划定政府应当承担责任?如是招商建设前划定请查明事实并公示。划定范围半径距景区5-10公里,如此大范围森林红线是否有故意骗取国家补贴嫌疑?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重庆市七曜山森林公园于2005年7月经《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七曜山森林公园的批复》(渝林产﹝2005﹞23号)批准建立。国家没有对七曜山市级森林公园给予补贴。违法建筑因不符合森林公园管理相关规定而被拆除,其主要原因是未依法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如果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就不存在与森林公园管理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反馈问题4: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了解过程,开发商表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全程参与农民土地流转征收及补偿,而在建设过程中多次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土地办证事宜一直未果,这是政府故意放贼后再打贼?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类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涉及土地尚为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经依法供应后方可使用。违建开发商私下流转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招商引资开展酒店建设过程中,清水土家族乡政府作为属地政府,协助解决辖区用地纠纷,多次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及时完善用地、建设手续,合法合规进行建设,但有关开发商未能按协议要求完善审批手续,政府并无不当。 反馈问题5:工作组某领导承认酒店为招商引资、具有招商协议属合法建筑,那为什么一并被依“法”拆除?而同样在森林红线范围内城投江莱集团在草场开发建设的酒店及避暑房未被“依法”拆除?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招商引资建设的酒店项目,其用地、建设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同样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一视同仁依法处置。云阳县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岐山草场开发建设的酒店及避暑房,符合相关规划、建设相关规定,依法取得了林地、用地、规划、建设许可和房屋预售等行政许可,其性质与逸林度假村等违建项目不一致。 反馈问题6:业主搬离后,一会儿是“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封”,一会儿是“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封”,到底是哪个查封才是合法的?为什么不是“人民法院”来查封?他们有权力查封房屋吗?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违建问题整治过程中,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发了相应行政文书,行政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依法行政。 反馈问题7:建筑拆除后为什么在就近松树湾取种植土?不是挖新伤补旧伤吗?为什么不在森林红线范围外取土覆盖?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整改情况:在实施复绿时,部分覆土就近取自松树湾(小地名),但不存在挖新伤补旧伤的情况。考虑到喀斯特地质和取土成本问题,我县选取了合适的取土位置,一是由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清水土家族乡政府共同现场踏勘,松树湾取种植土位置不涉及森林公园,涉及0.7563公顷林地,于2023年9月经云林地审字〔2023〕189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二是施工过程中按照选取的位置进行取土并对取土点进行复垦;三是对违法建筑拆除后进行覆土并复绿。 反馈问题8:清退协议为甲方“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单方协议,协议的本质为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意见统一才称为协议。而清退协议均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为政府单方意愿且多数为霸王条款更不能提出信访,协议也全为乙方责任并未提及甲方责任及义务。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在协议签定前我县通过张贴通告、电话、短信等方式与购房业主进行了一对一充分沟通,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而对群众购房款项的清退,作为甲方的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只是代开发商先行清退初始合同价款。 反馈问题9:协议签定均不为业主本人意愿,教育、医疗等公职人员均受领导电话或现场劝说签清退协议,否则本人及亲属暂不工作。这是部门领导的个人作风还是受某些人为的控制?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在协议签定前我县通过张贴通告、电话、短信等方式与购房业主进行了一对一的充分沟通,协议的签订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在此期间我县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目的是让各购房业主认清购买违法建筑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依法处置违法建筑。 反馈问题10:清退协议为什么只退还初始购房款?为什么不按市场价格进行清退?装修、利息、通膨损失为什么都要让老百姓承担?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清水土家族乡逸林度假村避暑房为精装房,其性质为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所称购房款本应由违建开发商负责清算和清退,在开发商未及时退还购房者房款之前,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购房者与违建开发商的初始购房合同价予以先行代偿,实施房屋清退,并结合实际补贴了一次性搬家补助3000元/户,其目的正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购房群众切身利益。 反馈问题11:群众信访内容实事求是,为什么信访回复“乱作为的信访不属实,我局对你的诉求不予支持”?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依法接受处置;购房业主参与违法建筑的交易同样不受法律保护。购买房地产是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签订合同前,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应当核验开发商是否依法取得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特别应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反馈问题12:工作组某领导告知某些部门存在工作失职,事后会处理相关人员但10个月后并未有消息称处理过相关失职人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启动问责,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对清水土家族乡违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24年4月,查明云阳县龙缸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原国土房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原环境保护局)和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履职不力或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经市纪委监委审核,依规依纪依法处理6个单位16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1人。 反馈问题13:拆除过程中为什么通过公安网监系统屏蔽业主抖音、微信、朋友圈等软件,涉及拆除图片及视频均被告知删除,否则追究个人责任?是某些居心叵测还是心虚?不想让全国人民或全世界看到事实真相?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我县清水违建问题处置,全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进行,不存在信访反映的情况。 反馈问题14:“康养成”广告现明目张胆在原拆除遗址宣传,是故意在老百姓心上撒盐还是准备原址新建?看到业主群业主愤愤不平的言语、孩子抽泣的哭声,他们的作为不仅损坏了老百姓的财产(有的二手房更惨)利益,还夺走了老人们幸福的晚年生活、让孩子失去幸福童年的记忆!我心的血都快滴干了!诉求:现督促组终于来了,恳请督促组领导予于重视!请领导在职责范围内的予以核实,职责范围外请将资料转交相关部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打造清水康养城是我县近期旅游规划之一,在实施规划、开展建设中,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依法用地,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我县近期还出台了《关于加强清水土家族乡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建设行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促进清水土家族乡城乡融合、文旅融合发展,构建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信访人诉求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向信访人反馈。二是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信访人事心双解。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人反映的14个问题逐项梳理、逐一核实。发现问题不属实9个,部分属实5个。多次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处置意见,对其反映不属实、不合理的诉求,当面予以解释说明,信访人对调查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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