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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庆市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9-07-05 字体:【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落实重庆市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委办2019-94)和《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18年6月市级环保集中督查提出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江口镇卫生院及部分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同程度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无有效冲洗废水收集设施、分类收集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高度重视,立刻落实整改,涉及单位已在市级环保集中督查期间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督查组进行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

    成立了县卫生健康系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落实科室具体负责交办事项的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1. 县中医院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从新装修,封闭原有的电缆沟和雨水检查井,重新规划暂存间的冲洗槽位置,冲洗后的废水流入旁边的污水井后,再流入医院医疗废水池,达到排污许可要求后,排放到市政管网。

    2.县人民医院针对督导组提出的“污泥暂存间防渗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整改落实。一是医院后勤科已于2018年6月27日晚完成对污泥暂存间进行了整改,在门栏处增添了防污泥门槛,防止废水泄漏。二是使用化学消毒法对污水预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泥进行了消毒,消毒后按存放标准放暂存间存放。三是医院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云阳清江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转运协议,交由第三方公司转运回收。四是暂存间设置地漏,对暂存间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经专用管道直接排入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要求后排放到市政管网。

    3.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医疗废物暂存间重新安装了排风设备,建设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到医疗污水处理池的专用管道,在暂存间设置了冲洗槽,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冲洗后的废水直接经专用管道排放到单位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

    4.进一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标准执行,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和移交程序,对医疗废物交接记录登记本进行了规范,便于医疗废物的追踪,同时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加强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暂存、移交的监督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举一反三,明确完善制度

    原县卫计委下发了《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管理及处置的通知》(云卫计医〔2018〕34号)文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工作,完善医疗废物的标记、标识及产出、运送、处置等台账。二是要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存,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原则在暂存间设立专门的盛装容器,暂存间要防盗、防鼠及蚊虫、防渗漏,暂存间要配置紫外线消毒灯,按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三是医疗废物要在各科室分类一次到位,严格遵守医疗废物分类、毁形等要求。四是要对全院医务人员、卫生员、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进行培训。五是要求各单位对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冲洗废水收集设备进行自查,设置暂存间冲洗废水的收集措施,同时接入单位污水处理池,达到排污许可要求后再排入市政管网。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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