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云阳委办发〔2018〕40号)通知要求,我局牵头整改的“采取工程措施,对富强煤业、顺兴煤业、凤凰山煤矿进行复绿;督促开明砖厂、云林建材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施,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实施复绿”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 |
具体内容 |
具体问题 |
采取工程措施,对富强煤业、顺兴煤业、凤凰山煤矿进行复绿;督促开明砖厂、云林建材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施,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实施复绿 |
整改目标 |
1.对富强煤业、顺兴煤业、凤凰山煤矿进行人工复绿,修复自然生态; 2.督促开明砖厂拆除生产设施,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联系协助县经信委对云林建材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施,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实施复绿。 |
整改任务及措施 |
1.对富强煤业、顺兴煤业、凤凰山煤矿实施工程复绿,委托专业单位栽植品种为苗高60公分,地径0.6以上的一年生营养袋柏树; 2.督促开明砖厂拆除生产设施,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实施复绿,联系协助县经信委对云林建材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施,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实施复绿。 |
工作成效 |
1.对富强煤业清水友联煤矿、凤凰山煤矿实施人工复绿,栽植品种为苗高60公分,地径0.6以上的一年生营养袋柏树,其中对富强煤业清水友联煤矿共栽植约3500株,对凤凰山煤矿共栽植约948株,复绿效果较好;顺兴煤业以自然复绿为主,一是由于准备实施人工复绿时,虽经江口镇人民政府、江口国土所及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当地居民因要求把此处空地作为他们的菜地而坚决阻止不让实施,二是现场其它地块自然复绿效果较好,被煤灰染黑的坡壁实为原始硬砂岩,无法实施复绿。 2.我局对开明页岩砖厂下发了《云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小江湿地保护区内开明页岩砖厂自行拆除通知书》、《云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小江湿地保护区内鼎茂页岩砖有限公司开明页岩砖厂关闭退出告知书》,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设施设备,履行土地复垦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于2018年12月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明页岩砖厂矿业权退出进行了现场验收;原规划局对云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目前正在诉讼阶段,根据市、县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及县政府分管领导吴晓于2019年2月2日关于《切实做好云阳县云林建材有限公司等2户烧结砖瓦企业安全及设备拆除工作的函》的批示抄告单精神,下一步由县经信委牵头待拆除的有关设备条件成熟时即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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