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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阳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草案解读
日期:2021-09-30 字体:【

关于《云阳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云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大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全县民政系统在保障基本民生、参与相关社会治理、提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十四”五时期云阳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殡葬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万开云同城化发展实施方案》和《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云阳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对标对表《云阳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殡葬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万开云同城化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共10章42节。第一章,规划背景,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环境。第二章,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三章至九章为重点任务,包括全面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全面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全面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全面强化基本社会服务、全面建设“智慧民政”等内容。第十章,保障措施。

(一)发展基础。《规划》从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儿童关爱保护、专项事务服务7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同时认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社会救助协同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殡葬改革与管理服务水平不高、民政专业人才不足、民政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十四五”时期,我县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政策、市场等多方面的机遇,将是全县民政事业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求突破的关键五年

(二)发展思路。一是明确思想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研究、设置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殡葬等各项业务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二是树立全局理念。“十四五”时期,将开启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坚持把民政事业放在实施“六件大事”全过程中谋划,体现全局发展,既要部署五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也要加强对未来十五年甚至更长远发展的思考。三是聚焦发展重点。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确定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集中力量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推动民政事业整体持续发展。四是科学创新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牢牢抓住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重点以2025年为目标,同时展望到2035年。到2025年底,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全县民政工作走到渝东北地区前列。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阳相匹配的民政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立。

“十四五”主要指标。指标体系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对接市民政《规划》主要指标,充分衔接2035年远景目标,共设置18项指标。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政府运营床位占比等6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均为预期性指标。18项指标中,承接市民政《规划》主要指标17项,新增1项:火化区人口占户籍总人口比例。

(四)重点举措。一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抓好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和“先行救助”机制。统筹做好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引导多元主体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二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增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和管理创新,规范村级建制调整。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建立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壮大志愿服务事业,打造一批公信力高、带动力强的志愿服务组织。三是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水平构建“1334”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兜底保障工程,深化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全面深化医养康养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四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助医制度,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加强困难儿童分类保障,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五是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重点殡葬事务监管,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六是强化基本社会服务。强化“万开云”民政合作,持续优化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管理、残疾人福利保障等公共服务,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七是建设“智慧民政”。实施全县民政信息系统整合和集约化建设,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业务办理纵横协同、管理服务一体联动,推动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变革。

(五)保障措施。规划主要从党建统领保障、资金投入保障、人才建设支撑、能力提升保障、风险防范保障五个方面进行阐述,科学配置各类资源,凝聚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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