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规划资源函〔2020〕163号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复函
王行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民购买新农村住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第166号)我局已收悉。在此,对您提出宝贵的建议表示感谢!现结合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到“能否参照脱贫攻坚期间D级危房改造对象的办证政策,办理村民在新农村居民点购房的房屋产权证。”近年只是针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超面积问题,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办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通知》(渝规资〔2019〕491号),关于D级危房改造项目的产权登记,并无特别政策通道。
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本村村民无房户;
(2)本村村民原家庭有房屋,因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原有房屋面积不足确需新建住宅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1.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迁建住宅,需要申请宅基地的,填写《重庆市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表》,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申请户是否符合建房申请主体资格、是否同意申请户建房申请、是否同意占用耕地等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将讨论、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载入《重庆市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规划自然资源所(办、站)等就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选址是否符合规划,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交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1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属地灾迁建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涉及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应按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按《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农村房屋如何办理产权登记
新农村房屋有的是当地政府批准联户自建,有的是农户获得审批手续后自发联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规定,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要件办理整栋房屋总证,再提交转移登记所需要件共同申请办理分证。
办理首次登记,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另外,修建房屋自然层为四层及以上的,还应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理转移登记,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综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取得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如何办理
云阳县龙洞镇云奉、龙升、金道、桂花等4个村涉及的187户农村居民办证,主要需解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办理问题。对未批复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应按“乡村规划”先行申办集中居民点项目农用地转用手续,待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供地)。如在“十二五”期间已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手续”(原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应先按《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归还2013-2017年市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拆旧建新项目周转指标和补缴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耕地开垦费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8﹞76号)文件缴清费用后再行申办用地审批手续(供地)。待县政府批复后方可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办理产权证有关情况
为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超面积问题,根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办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通知》(渝规资〔2019〕491号),“对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签署同意办证”,采取联合会审的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我局印发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云规划资源纪〔2019〕26号),明确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需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再予联合会审办证。如:双土镇、后叶镇、上坝镇涉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此复函已经李珉卿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到回执上邮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55165107,联系人:王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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