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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府发〔2020〕35号


云阳县云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安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云安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云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云安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森防指〔2020〕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群防群控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云安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胡吉全任组长,副镇长胡世明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组长蒋义祥、应急办副主任方绍清、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唐中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组,由蒋义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日常工作。

四、时间方式

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从3月25日至6月15日。

五、重点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春防期间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特别是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地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区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烧疫木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尤其是松材线虫除治过程中的疫木焚烧)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老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六、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各村(社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既要充分利用山头喇叭进行宣传,又要微信、QQ等网络线上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森林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

(四)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灭火、科学施救理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新冠疫情防控与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防疫、森林防火“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抓落实”这个核心内容开展好专项行动,要细化责任分工,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村(社区)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重点措施。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实际,全面分析自身短板薄弱环节,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措施,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不断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野外火源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村(社区)要加强护林员督导检查,将督查结果与日常绩效挂钩。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请于4月5日12:00前报送清明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报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人员,检查哨卡(原有和新增)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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