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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府发〔2019〕48号 


新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津乡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乡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新津乡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津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新津乡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遵循真实、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开内容

  (一)经济发展方面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3.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经发办) 

  (二)民生改善方面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户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 

  (2)贫困村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扶贫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进一步增强低保、特困、五保人员救助供养,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 

  (2)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单位:社保所)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1)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规环办) 

  5.推进教育、卫生和食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2)推进医疗信息公开。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应急办) 

  (三)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3)推进河长制、环保、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四)民生回应方面

1.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通过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各科室在发布政策与标准栏目信息时,及时与县级有关部门或单位联系,及时将本单位领域内的政策内容和解读文本上传至相应栏目。

2.舆情回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力量跟踪、监测本辖区政务舆情,及时掌握各方关切,加强舆情综合研判。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3.公开载体。在乡政府广场设置政务公开栏,完善、整修原来的公开栏。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结合本乡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责任单位:党政办) 

(六)村务公开方面

1.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有的资产、筹资筹劳及使用等情况。

2.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坪塘、林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等情况。

3.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等情况。

4.村干部分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等情况。

5.各村救灾、救济、扶贫资金的安排公开、政策公开、数量公开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乡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评估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二)加强学习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三)严格审批制度,强化保密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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