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外郎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外郎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外郎府发〔2021〕31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室所站,乡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我乡于2014年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乡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乡消防安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任务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涂建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邓 伟 政法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成 员:杨 浩 综合执法大队长
徐继刚 应急办工作人员
雷一平 应急办工作人员
黄丽妃 应急办工作人员
邓 誉 应急办工作人员
张桂峰 应急办工作人员
邓 辉 金竹沟社区综合治理专干
凌春英 五峰村综合治理专干
薛 兵 外郎村综合治理专干
谭尊炼 大花村综合治理专干
贾佰生 五龙村副主任
陶宏伟 外郎小学校长
汤云辉 外郎中学校长
刘文峰 外郎乡卫生院院长
马培菊 敬老院院长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在乡政府应急办办公室,由杨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乡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村(社区)居委会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县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村(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监督村(社区)居委会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设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云阳县外郎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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