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土府发〔2021〕31号
双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预警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止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结合镇域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各类自然灾害(暴雨、森林草原火险、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其它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预警相关术语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大风、冰雹、雪、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林坡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是指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自然灾害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机制,对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具有重要作用。
洪灾:洪灾是由于江、河、湖、库水位猛涨,堤坝漫溢或溃决,水流入境而造成的灾害。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三、事故预测预警
1.强降雨导致道路、山坡滑坡;
2.大风导致树木、杆桩、屋顶坍塌,生产生活用品倾覆;
3.强降雨、大风导致道路断裂,出行困难;
4.高水位、强降雨引发洪灾,导致大水冲灌农田,冲毁道路;
5.雷电袭击引发人畜伤亡等安全事故;
6.其他原因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预警信息来源
1.市、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情旱情预警信息
3.国家地震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
4.市、县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5.市、县林业局的森林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信息
6.市、县农牧业局的粮食作物和生物灾害预警信息
五、预警信息获取途径
1.广播
2.电视
3.新闻媒体
4.各类会议
5.上级来文及电话传真
六、预警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工作由双土镇地灾防治和防汛减灾“生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2.开展预测预警工作专项检查;
3.组织开展预测预警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4.对预测预警信息进行排查、收集、传递和上报;
5.组织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组织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6.发生自然灾害时,执行上级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组织事故救援和处置,配合自然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预警职责落实
(一)党政办
1.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预报、预警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自然灾害并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及时向本级防汛指挥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指导防御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同时做到每年初对本辖区预警信息接收人员信息进行更新。
预警平台实行非汛期和汛期值班,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台保持24小时在线,并及时处置、阅读、转发预警信息;非汛期实行行政值班,每天坚持阅读平台相关信息,并根据信息情况进行处置。平台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
2.自然灾害后,继续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必要时实施现场观测服务,提供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评估灾情,提供决策服务。
3.第一时间以电话、微信工作群、信息等方式向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通报以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大风、雷电、暴雪、高温、地质灾害、洪涝等自然灾害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警报、紧急警报。预警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险情的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二)林业组
1.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卫星遥感林火监测热点图像信息和各村社区根据高山瞭望、地面巡护获得的火情信息。
2.根据《双土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发出预报、预警信息,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状态。
3.第一时间以电话、微信工作群、信息等方式向相关单位通报如下预警信息:一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二是在未开发原始林区发生的森林火灾;三是在市、县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及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火灾。
(三)地灾办
1.负责通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2.收集分析相关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后,及时以电话、信息等方式通报给相关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
(四)水务组
1.负责全镇河流、水库和重点塘库堰池预警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及降雨情况,对河流、水库、塘库堰池等设施的险情进行预报。
2.及时将可能产生的洪涝灾害信息向镇防指部汇报并发布预警信息通报。
3.获得自然灾害信息后,由镇防指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以电话、信息等方式通报给相关村(社区),镇属各相关单位。
(五)应急办
1.建立和完善在县政府领导和组织下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预警协调机制,并履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相关职责,组织协调党政办、林业组,地灾办、水务组等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第一时间接到党政办、林业组、地灾办,水务组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通报后,立即按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程序进行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直至预警解除。
3.接到橙色预警信息和警报、红色预警和紧急警报的信息通报后,立即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进行预警,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4.根据应急响应需要,必要时派出人员并协调专家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视情况调集救援装备和物资、协调、指导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救援情况,跟踪和督促相关单位采取预防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八、预警工作要求
1.镇应急办、水务组、林业组,地灾办,规建环保办,公路办各科室应按照《云阳县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点上、线上、面上预防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灾害巡查、转移避险、信息传递、值班备勤等相关责任。定期组织各负责领域隐患排查,检查时段主要为大风、暴雨、冰雹、洪水等前后,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在建项目、道路、山体等,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应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镇党政办要加强预警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干部、安全员、网格员、信息员作用,完善预警短信群、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传播渠道,健全预警信息接收、处置、传播、反馈流程,落实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一对一”帮扶救助机制,做好先期防范工作。以云阳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云阳气象局)对外发布的预警信息为依据,及时通过“12582”、QQ、微信工作群等途径(情况紧急时应电话通知)转发信息,每天及时发布给镇机关全体职工、辖区内有关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四职干部和各点、线监测人员。
3.“生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村(居)干部学习,普及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知识,提升干部应对自然灾害处置能力。
4.“生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编制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具体工作由镇应急办牵头。
5.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灾情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九、责任追究
由于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管理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理;造成较大事故或后果严重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双土镇预警工作站人员和信息员联系方式
双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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