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土府发〔2021〕11号
双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建立“能进能出、渐进渐出,岗位相对固定、人员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52号)(见附件1),《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申请、个人档案、工作分工、日常考核考勤等,实行村(社区)具体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资料
公益性岗位资料包括:本人申请(载明原因)、劳务协议(载明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工作时长、职责、双方权利义务等)、考勤记录、公示照片、村委会签署的工作表现意见、总台账、照片等。各村(社区)要将所有资料留档备查,并专档存放。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确保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万无一失。
(二)强化宣传。各村(社区)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待遇、工作时长、工作范围等相关情况,各村(社区)要将政策宣传到每个人。
(三)强化管理。各村(社区)必须做好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考勤管理等相关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勤管理原则上实行村(社区)具体开发管理、驻村领导与驻村干部监督的原则。各村(社区)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资料上报社保所(包括考勤表复印件、考勤汇总表、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照片不低于四张),考勤表与考勤汇总表要有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领导签字。社保所将根据每月村(社区)上报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情况给其发放劳务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报酬为17元/小时,每日工作 2-4小时,每周工作 5-6 天,每月工作不低于50小时,社保所将根据每月出勤时间数计发劳务报酬,但每月不高于850元)。
(四)动态调整。各村(社区)要坚持“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的原则,坚决杜绝人员不在岗、他人顶岗替岗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严禁设空岗、挂空名,严禁人岗分离。2021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不再实行“换人”机制,对死亡的、身体情况不允许的、不服从管理的、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人员和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清理,坚决取消资格,同时停止发放补贴,并说明退出原因。
双土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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