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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府发〔202350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体系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科室,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

    因人员变化,现将调整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小组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政法委员、副镇长

    宣传、统战委员

    沙沱派出所所长

员:    社事办负责人

熊仁仲    平安办主任

罗金平    沙沱中心卫生院院长

    沙市司法所所长

吴辅江    汤溪源社区支书

    新桥村支书

周安全    复垭村支书

彭龙兵    新楼村支书

唐堪东    秀家村支书

    兴家村支书

彭昌全    龙池村支书

    上坪村支书

林志平    富柿村支书

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组织领导,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随访、研判、宣传、培训、信息上报、救助、送医、处理突发事件、制定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工作。按照“一对一”原则和分色分级服务管理原则,对风险等级为绿色患者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对公安列管和风险等级为红色、橙色、黄色患者逐人建立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负责落实患者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事办,由宣传、统战委员黄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洲、张艳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

各村(社区)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由镇驻村(社区)联系领导任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精防医生、驻村(社区)民警、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或康复协调员、网格员或村(居)民小组组长、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属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的患者,增加司法所人员)。

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对公安列管对象和有潜在肇事肇祸风险患者按规定开展日常监测随访。

三、关爱帮扶小组

对每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一对一”的原则,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由镇驻村(社区)干部任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村(社区)干部或康复协调员、乡村医生、网格员或村(居)民小组组长、患者监护人为成员。

关爱帮扶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对关爱帮扶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关爱帮扶小组要落实日常随访,对绿色、黄色患者每月随访1次,橙色患者每半月随访1次,红色患者每周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必须由3名以上小组成员同行。

四、送药服务小组

长:    宣传、统战委员

员:    社事办负责人

        伍玉文    残联理事长

            社事办工作人员

        叶宗华    安监办工作人员

            卫生院工作人员

送药服务小组由综合管理小组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小组在接到县级送药服务通知后,及时通知送药服务小组,安排专人提前通知免费服药患者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并准备好发药场地(暂定沙市镇公共服务中心),做好人员登记、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小组

政法委员、副镇长毛军同志任组长,宣传、统战委员黄策同志任副组长,由派出所负责,平安办、社事办、卫生院、各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配合。主要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39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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