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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府发〔2021〕10号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有效防控各类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农业部、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委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

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免疫是基础。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五个并重”,即:常年免疫与集中免疫并重、强制免疫和综合防控并重、农村散养和规模养殖防疫并重、重大动物疫病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并重、预防控制与防疫监管并重。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全面消毒、疫情普查监测、防疫监管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等五项重点工作。为了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包片兽医和防疫员到各村后,各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要亲自带队,组织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不要因为某一户人而影响整村防疫密度,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防疫员的培训,并且要对下村防疫员的打针、消毒、出证、佩标等的检查监管力度,确保防疫质量。

1. 继续深化以挂牌兽医和包片兽医为依托的防疫巡回监管制度,巡查监管要有完善的记录。要强化规模养殖场的自主防疫责任,要监督指导业主落实全面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自主免疫程序要报农业服务中心和挂牌兽医备案,要坚决督促业主建立完善防疫条件,取得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健全防疫制度,统一免疫档案。

2. 对农村散养户,要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并做好记录记载;宣传开展农户主动申报免疫。

3. 免疫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动物及时开展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4. 要严格执行畜禽调运前强化免疫措施,确保调运安全。对调入畜禽,要在隔离观察期间抽样测抗,对不达标的畜禽强化免疫合格后方可混群。

(二)队伍是关键。

1. 建立以镇长谭华为组长,分管领导胡洪春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

2. 建立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宣传发动、带队;兽医(防疫员)打针的工作责任制;

3. 采取分片包干到人;李大明负责:社区、富柿、龙池、复垭;黄兴国负责:兴家、新楼、秀家、新桥、上坪。所包片的村即是包片兽医又是挂牌兽医;村级防疫员负责打针,但包片兽医必须与防疫员一道负责所在片的防疫工作,严禁出现过度依赖防疫员的情况。

4. 要加强人员培训要扎实开展现有人员和新进人员兽医理论、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综合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功底扎实、训练有素、作风过硬的专业防疫队伍。

三、责任落实,保障到位

各村支两委要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紧组织部署防疫工作,明确防疫行动计划目标,确保防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各村于11月底,将防疫工作总结材料书面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各村实施综合考核,对完成任务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疫情的将按行政问责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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