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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府发〔2021〕8号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的通知


各村(社区):

近日来,个别村(社区)森林火情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一些村干部对春节前后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仍然存在思想重视不够,防火宣传不深入,护林责任不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不力等问题。2021年春季来临,气温迅速回升,持续连晴高温,较高气象等级,并且进入林区游玩、春游野炊频繁增多,野外用火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6日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做好春季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火小组,宣传车辆滚动宣传

以主要领导谭华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胡洪春为副组长,农服中心人员为成员,成立春季防火小组,以防火小组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进林的防火责任制度。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春季期间,坚持深入一线搞好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70名护林员坚持时时巡山护林。同时统筹整合宣传车、广播等宣传方式,滚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森林防火当中,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二、防火宣传天天有,森林防火入人心

清明节将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将剧增,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QQ、拉横幅等方式充分利用赶场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搞好“五进”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发放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增强中小学生和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树立“火源不进山,森林才平安”的理念,让森林防火深入人心,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三、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排查隐患不能少

各驻村领导带头深入林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强林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对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片,逐一排查。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老人等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台账。对林区及林缘周边烧灰积肥、野炊、吸烟、上坟烧纸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进行排查,对林区有坟墓的村(社区)应予以登记并加以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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