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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府发〔2020〕51号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市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单位:

    现将《沙市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沙市镇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四早”措施,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流行,根据《云阳县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云肺炎组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监测体系

(一)疫情监测

卫生院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报告,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感等疾病监测,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建立多点触发监测体系,在车站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和民政服务机构、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综合执法大队要定期在连锁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围绕冷链食品仓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和餐饮、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展开健康监测;各村(社区)四职干部要鼓励公众通过“12320”和政府公开电话及信箱等途径反映疫情线索。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送医排查。平安办、社事办、派出所、卫生院及各村(社区)要强化医防协同,实现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人员行动轨迹等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渝康码作用,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及时开展核实调查。

(二)环境监测

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以及专业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对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一旦发现阳性样本,立即按要求处置。

(三)核酸检测

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定期抽检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人员和快递等特定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做到“应检尽检”。扩大核酸检测能力,落实“愿检尽检”。

(四)风险研判

平安办、社事办要完善监测预警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利用各类监测体系数据,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快速处置疫情

(一)流行病学调查

平安办、社事办、派出所、卫生院及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传染来源,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二)精准管控

发生本地疫情或疑似疫情后,各村(社区)、镇辖单位要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村组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规范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群聚集、停工停业等措施。以村为单位,动态调整风险等级,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对疫情可能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科学判断,动态调整防控策略。

(三)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统筹全镇资源,科学调度,确保3天内实现疫情波及的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7天内实现疫情波及的辖区常住人口核酸检测全覆盖。对重点区域人员重复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对象可进行抗体检测。

(四)隔离医学观察

平安办、社事办、卫生院要及时将集中隔离观察对象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对于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各村(社区)要加强社区管理,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处置居家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卫生院要为无症状感染者和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第一时间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做好患者救治

如有患者,卫生院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按程序送诊、转诊。

(六)信息发布

社事办、平安办、党群办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等相关制度和要求,统一公开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及时客观回应群众关切。

三、坚持常态化防控

(一)加强重点人员排查

加强政府、镇辖单位、各村(社区)间信息共享交换,全面落实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排查。继续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员等作用,落实重点人群社区管理。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按照“防输入”有关要求,各村(社区)要继续对入境人员和国内重点地区人员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对所有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本地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三)做好无症状感染者和患者分类管理

由卫生院配合县卫健委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隔离14天、出院后集中隔离观察14天和出院后第2周、第4周复查等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措施;通过抗体检测和CT检查等,对恢复期无症状感染者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对长期核酸阳性无症状感染者、复阳患者,可增加抗体检测和病毒培养,综合判断,科学实施管理措施。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按要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持续强化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防控措施的落实。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其他可疑症状的住院患者,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胸部CT等检查;严格执行陪护、探视等管理制度。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常态化的健康教育,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清洁通风和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要求,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推进多病共防

推进一线医务人员、一线防控人员、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加强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监测、分析和预警;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降低与新冠疫情叠加风险。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在中医医师指导下采取中医院干预措施。

四、做好应急准备

(一)检测能力准备

卫生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试剂、核酸提取试剂、采样套装、消杀药械和防护物资等储备,建立台账。

(二)人员准备

8月底前完成采样人员、核酸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心理干预人员、消杀人员和社区防控人员等6类人员培训。卫生院要积极参加县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培训,确保至少2名参加培训;消杀人员至少培训2名;强化志愿者、网格化管理员、社区民警等社区防控人员培训。

(三)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加强医疗废物和废水转运、处置处理设施设备准备。做好腾空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

(四)采样地点准备

除医疗卫生机构采样点外,汤溪源社区社区至少配备一个采样点,需满足3天内核心区域全员采样全覆盖的要求,采样点应选择体育健身场所、应急避难场所等空旷通风的场地,预备电源和遮风挡雨设施等;建立全镇集中采样点清单。

(五)隔离场所准备

建立隔离场所应急动员机制,依托宾馆、酒店、农家乐等,确保疫情响应期内,配合全镇设立备用隔离点,完善隔离场所启用机制,隔离场所的设立应符合有关要求。

(六)物资准备

卫生院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做好流感等疫苗准备。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防控物资储备。落实物资储备的消防安全要求。

(七)应急演练

完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排查。在9月15日之前开展一次相关应急演练和大排查,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优化防控和救治流程。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保持现有的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坚持依法防控,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不断完善镇村联防联控机制。

(二)压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村社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

(三)完善区域联防联控

落实区域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各村(社区)之间内部人员、设备、物资调配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乡镇对接,推进联防联控,建立互帮互助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组建一支30—50人的区域机动力量,随时准备在县级指派下参与国内支援抗疫。

(四)强化督导检查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护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格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9月底前,全镇所有应急准备工作全部完成,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1次全面督查,对落实不力的村(社区)、镇辖单位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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