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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府发〔2020〕34号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市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方案》的

各村(社区):

《沙市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沙市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方案

根据《云阳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方案》(云扶组办发〔2020〕37号)工作要求,按照自查评估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序时推进,对标对表“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自查评估,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动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时间安排:5月21日工作任务:沙市镇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动员培训工作。镇扶贫办、党政办负责编印业务培训相关材料,对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口径把握、数据质量把控进行业务培训。

(二)入户核查,做实基础工作

时间安排:5月21日至5月26日,沙市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自查组)人员开展入户走访核查。对照查找差距问题,全面核查问题整改、数据信息、群众认可度。5月29日至31日,全面完成《户表》录入工作。镇扶贫办对《户表》进行“全覆盖”复审,比对、复核和修订相关信息数据;《户表》审核无误后,组织调查员分户录入“渝扶贫APP”。

全面完成《村表》录入工作。各村(社区)在分户调查数据汇总完成的前提下,对《村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送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再报县普查办审核比对反馈。

1. 深入排查问题。自查组工作人员对贫困户逐人逐项进行核查,对基础信息不精准、收入不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要每日及时上报沙市镇扶贫办公室。沙市镇扶贫办公室负责收集自查组人员反馈问题,每日建立问题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并报送相关领导、问题所在村驻村领导和村(社区)干部。  

①先核查再填报。自查组人员入户调查时,主动表明身份,说明来意。针对贫困户,要先核对国扶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和实际情况中的关联数据信息是否真正做到“三统一”,县、乡、村、户数据信息否真正做到“四相符”,在做到“三统一”“四相符”的基础上,准确真实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查评估表》(以下简称《户表》)。针对一般农户中的重点户,要先核对“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稳定实现,在无漏评风险的基础上,核准确认《一般农户中的重点户自查评估表》。

②先整改后填报。入户调查发现“账账不相符”“账实不相符”的,要认真分类处置,在反馈相关责任人整改完成后再填写《户表》相关指标。

③先确认再填报。填写《户表》发现无法判定的指标,调查员要请示工作组组长得到明确答复后再填写《户表》相关指标。

④边自核边登记。调查员入户数据采集完成后,要对现场完成的《户表》完整性、数据逻辑性进行自我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开展下一户调查工作。每天根据沙市镇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和村(社区)的时间安排,按时将当天已完成的《户表》报送给工作组指导员,工作组指导员做好《户表》收集、保存工作,每组完成分配任务后统一将资料上交至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3. 做好复核审核工作

①入户调查期间,工作组指导员每天对调查员上报的《户表》进行审核,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调查员,由调查员通过重新访问、电话核实等方式进一步复核。对填写的数据指标等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与镇扶贫办、村(社区)联系,进行比对和佐证,将结果反馈调查员并指导其进行《户表》修订。工作组组长定期召开自查评估工作组“研判会”,审核已完成的《户表》,交流总结入户调查的各类事项,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合理进行工作调度,解答疑难问题,督促工作进度,把控自查评估质量。

镇扶贫办负责协调相关领导、责任科室、各村(社区)每晚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户,逐户研判,建立问题台账,跟进落实措施,限时销号整改。

②会审调查《户表》。入户调查全部完成后,各调查员对《户表》逐项自查自核后交自查评估工作组。工作组长组织所有自查评估人员、村(社区)干部逐户再次进行会审,完成《户表》编码并交镇扶贫办复审。

③复审调查数据。镇扶贫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社区)《户表》进行“全覆盖”复审,比对、复核和修订相关信息数据。

4. 调查数据录入。《脱贫攻坚自查评估表(村表)》(以下简称《村表》)录入,通过镇扶贫办复审的《户表》,由自查评估工作组组长组织村(社区)分户录入“渝扶贫APP”。《村表》录入,在分户调查数据汇总完成的前提下,各村(社区)对《村表》进行填写复核,自查组复核无误后,送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报镇扶贫办审核比对反馈后,由自查组指导村(社区)落实专人录入“渝扶贫APP”。

5. 提前选好“引导员”。即选好,各村(社区)要在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择“村情熟、户情熟、政策熟、线路数”的作为引导员,负责配合参加自查评估。选好被调查人,对举家外出贫困户和一般农户中的重点户,要收集好联系方式(电话、微信、QQ等);对交流有障碍、无法表达的,确定一名村社干部代为回答调查问卷;对失联农户可根据对象户籍名册、村(社区)干部掌握情况、报镇扶贫办登记信息数据等填写相关表册,并做好标注。    

(三)聚力整改,动态销号清零

时间安排:5月31前完成全部整改销号。

工作任务:

1. 各村(社区)针对自查组入户核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法完成整改的,形成问题清单,经村(社区)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签字(盖章)后报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2. 镇扶贫办公室针对调查出来的问题,分类落实整改措施,限时销号清零。对各村(社区)上报的问题进行研判,能够立行立改的,落实专人整改销号。无法整改的形成自查评估问题清单,报镇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主要领导审定。

3. 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村(社区)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研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下达督办通知,督促相关人员扶分门别类进行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黄波、谭华同志任指挥长总体调度,曾和云同志具体调度。与统筹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相结合,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镇扶贫办负责全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的统筹衔接工作,每日收集各自查组自查评估工作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指导推动问题整改。

(二)统筹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以此次自查评估工作为契机,重点聚集“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深度贫困村工作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精细化开展数据‘清洗’、一体化推动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等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评估总结。各村(社区)自查评估、问题整改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汇总形成自查评估报告(脱贫攻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下步工作打算),经驻村领导签字确认后,于6月1日前报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各普查小组在完成抽查验收后,要及时形成抽查验收报告,于6月1日前报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全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期间发现并整改的问题,除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外,原则上不追责问责,不作为各村(社区)年度考核依据。对全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期间有意遮掩和漏报瞒报,之后县级、市级、国家普查再发现问题,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并纳入相关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 沙市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组人员选调统计表

      2. 贫困户“九种资料”核查情况表

      3. 《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查评估表》(户表)及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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