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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府发〔2021〕14号

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门乡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单位:

现将《石门乡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希望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云阳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石门乡开展2021年

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21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及周边疫情防控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身体健康,按照《关于加强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21〕28号)、《云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食药安办〔2020〕20号)、《关于印发云阳县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食药安办〔2020〕24号)、《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云市监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春季学校开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乡特成立以乡长彭小平为组长,分管领导吴祠波为副组长,乡食药监所、应急办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药监所,由解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事务处理。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学校复学后一个月。

三、检查对象

石门小学食堂以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杂店、饮食店、食品摊贩等。

四、主要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现全覆盖。

(一)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条件的保持情况,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与许可内容是否一致;

(二)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全面落实。是否每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规范记录;

(三)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健康监测、教育培训、个人卫生等人员管理情况;

(四)检查食堂食品经营场所结构布局、食品贮存库房、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饮用水安全、有害生物“三防”设施等基础硬件落实及执行情况;

(五)检查环境卫生、通风透气、消毒保洁等措施执行情况;

(六)检查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及贮存、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食堂分餐、供餐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厨废弃物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七)检查学校及周边是否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值期限、腐败变质食品,以及其他禁止经营的高风险食品。

(八)检查“网络厨房”建设是否完成。全县学校必须实现“网络厨房”全覆盖,各乡镇食药监办、市场监管所要掌握辖区学校“网络厨房”建设情况,检查摄像头是否覆盖各食品加工环节、是否进行“网络厨房”升级改造。未进行“网络厨房”升级改造的学校,要督促其尽快与当地电信公司(云阳县“网络厨房”建设中标方)进行沟通联系,配合完成此项重点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历来是监管重点,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是使命感,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严密防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由乡食药安办牵头,各科室、各单位相互协调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成效。

(三)广泛宣传。切实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教,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四)严打违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行为绝不放过,对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个人绝不放过,重拳重典,严查严处,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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