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高阳镇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阳镇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后备力量,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高阳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纳入高阳镇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实岗锻炼,经培养考核合格后,可选聘为村(社区)专职干部、本土人才、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结合实际,制定简章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或者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次公开选聘优秀人才3名。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
2.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40周岁,熟悉农村工作、群众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等),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优先条件
在满足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报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军人;贫困大学生;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人员;在岗社区专职网格员(考村社干部);有过村(社区)工作经历或返乡创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相应的村(社区)岗位服务3年以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高阳镇人民政府417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17754939681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填写完整的《云阳县高阳镇公开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彩色)。党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鲜章的学籍证明材料。
四、考试与考核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云阳县高阳镇委员会组织。
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云阳县高阳镇委员会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再行研究决定。
面试方式及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含电脑操作),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当天公布张贴在高阳镇政府机关公示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分别在公示栏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高阳镇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高阳镇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政审人选时,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按程序将相关信息报县委组织部联审。
(二)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高阳镇党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六、任用
选用人员试岗,在试岗期间镇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考核合格正式任用。
七、福利待遇
1.相关待遇根据对应岗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
八、其他事宜
一是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是报考者须认真阅读选聘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是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选用(劳动)合同,在办理选聘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选聘;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中止培养。
四是参与考试、政审考察及选用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选聘简章由中共云阳县高阳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云阳县高阳镇选聘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
中共云阳县高阳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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