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陵府发〔2020〕2号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故陵镇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故陵镇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故陵镇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涪陵区“12·30”居民楼、渝北区“1·1”加州花园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夯实我镇火灾防范基础,按照《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安委发〔2020〕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广泛发动全镇各级各单位、社会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工作,实现“防风险、除隐患、灭事故、保平安”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故陵镇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谢 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马 路 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彭树森 镇人大主席
王 军 党委副书记
张鹏飞 纪委书记
朱芯逸 政法书记
罗 阳 武装部长、副镇长
姚海军 副镇长
刘文林 组织委员
邬厚辉 故陵派出所所长
孙 杰 故陵交巡警中队队长
刘祖海 故陵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马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高层建筑、老旧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出(群)租房和各类生产经营性市场主体存在的消防隐患。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重点整治任务
本次集中攻坚整治以“四大行动”为主:一是消防通道、生命通道占道整治;二是楼道、阳台杂物(可燃物)乱堆乱放清理和电动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整治;三是楼层住户违规安装防盗网、违规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整治;四是出(群)租房屋,住改商、住改仓房屋以及停车库、场、站清理整治。
1.消防通道、生命通道占道清障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城建办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安装纠违视频监控,防止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对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的大门、阻车器、拒马桩等安防设施,要督促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以及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活动方式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开启。〔牵头单位:交巡中队、城建办。参与单位:各村(社区)、应急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居民住宅楼道、阳台杂物(可燃物)乱堆乱放清理,电动车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即:清理楼道、阳台、管道井和住宅周边可燃物,清理摩托(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理供电、供气设施和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和防火门,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等。禁止居民电动车违规“飞线”充电行为。〔牵头单位: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单位:应急办、城建办、派出所〕
3.楼层住户违规安装防盗网、违规乱搭乱建建(构)筑物专项整治
相关单位要依托村(社区)逐栋楼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一是对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和影响建筑立面设计安装的防盗网,要督促业主进行整改。二是对凡是安装的全封闭式防盗网要督促业主打开救援通道,可以考虑在防盗网上设置“门窗”,确保发生火灾后,受灾人员有生命通道自救以及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能及时进入房间内施救;对小区内、市政公共区域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要及时清理拆除,确保发生火灾后无障碍实施救援。由于此项工作点多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可以考虑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行。〔牵头单位:各村(社区)、城建办。参与单位:应急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出(群)租房屋,住改商、住改仓房屋以及停车库、场、站清理专项整治
逐户摸清底数,做好登记造册,督促出租屋业主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一是对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相关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实施断水断电、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等强硬手段,严厉整治;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要督促租户或业主坚决整改;三是群租房住宿达到10人以上的,必须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落实房屋防火分隔措施,设置防火门等,以便控制火灾蔓延趋势;四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五是对住改商、住改仓、商改住房屋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进行清理,加强房屋内用火用电尤其是冬季烤火取暖的消防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特别是住改仓的房屋堆放可燃物的要采取防火分隔;六是对场镇各公共停车库、场、站堆放的可燃物要及时进行清理,敷设的电气线路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更换已经老(碳)化的线路,完善消防设备设施。〔牵头单位:派出所。参与单位:各村(社区)、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任务
1.故陵中、小学:加强对宿舍楼、厨房、实验室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引导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2.经发办: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库,民爆、石油液化气、船舶修造等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安全检查;督促供电所检查户内户外电力线路安全;对违规使用的督促整改。
3.故陵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派出所重点排查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督促经营者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管理。
4.故陵交巡警中队:负责组织清理整治主次干道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5.民政办:重点排查养老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检查,加强机构内人员吸烟、烤火的防范措施;在行业领域内,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引导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6.城建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和公租房、廉租房的消防安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开展住宅小区内部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路钉、矮桩、石墩等路障清理工作。联合社区推动业主、物业依照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加大对违法变更建筑使用性质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负责主次干道建筑临街的道路、人行通道等被违规占用以及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清理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排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成品油经营储存等场所,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排查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娱乐、文博单位等场所,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8.应急办:负责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及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场所内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治。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行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9.卫健办:负责排查医院疗养院等场所,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内部检查;在行业领域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引导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10.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特种设备及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从2020年1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至3月31日)
1.城建办务必在2020年春节之前将县城建成区域内所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全部清除,打通消防通道,生命通道,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2.城建办要对居民住宅楼违规安装的防盗网启动整治行动,在本阶段期限内,必须要开展防盗网整治试点工作。
3.故陵派出所对场镇内住改商,住改仓和商改住房屋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台账,确保逐楼逐栋过关。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本辖区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其按期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凡是通过限期整改仍未整改或还未整改到位的,各职能单位要用好用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段,严格落实“真关、真停、真拘”的刚性执法要求。故陵交巡警中队和城建办要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救援操作的违法行为采取罚款、拖移等强制措施。通过严管重罚倒逼社会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整改到位。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惩治一批典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次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一次集中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发动及时、部署有力、成效明显。
(二)突出实地检查,夯实整改举措。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实地开展隐患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进行从重查处;要及时建立隐患台账数据库,并督促逐一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要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督导帮扶,坚决杜绝隐患久拖不改的现象发生。
(三)着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社区、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动员住宅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单位等主体对照整治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严肃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行动期间,镇人民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对整治工作迟缓,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单位,将报告上级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处理。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