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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府发〔2020〕125号



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凤鸣镇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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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0日


凤鸣镇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云阳安委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通过清理排查,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建立清单台账;通过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认清非法生产经营“小化工”的严重后果,积极发现、积极举报,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氛围;通过专项整治,曝光部分藏污纳垢的窝点,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严厉打击,保护合法企业的发展,严防涉化涉危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鸣镇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应急办、规建环保办、经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分管安全领导任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具体牵头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牵头各自领域的涉化(化工产品)涉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全面启动整治行动,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形成良好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5月30日)。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小化工”窝点,并建立清单台账,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小化工”窝点,实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确保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1年6月至7月30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改进安全监管漏洞,建立联动长效机制,严防涉化涉危事故,从根本上消除“小化工”企业的安全事故隐患。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排查。一是要加强对辖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的巡查。二是要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要彻底排查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未经允许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

    (二)压实责任,全面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自辖区、领域的涉化涉危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货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肃整治,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对超许可范围生产、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二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三是对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对构成犯罪的企业或个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对涉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格依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的原则,开展责任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平台、宣传车、集中宣传、入户入企宣传等形式,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宣传力度。一是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55351001,55353985),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核查举报线索,查实必须给予相应奖励,务必建立“有线索必查,查实必有奖”的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统筹相关行业企业、村社区等各类宣传载体,确保全民上下精准发力,让举报意识深入人心,共同为打击非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合法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支持和引导合法企业的职工积极主动举报本企业、本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经查实后,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务求实效。

    (二)抓好落实,全力推进。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把握好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排查工作情况报镇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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